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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跑水起争议 诉前调解解民忧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河东法院通过诉前纠纷化解机制顺利解决一起居民楼漏水纠纷。

  据了解,双方当事人为同一栋居民楼的正上、下楼关系。楼上户内暖气管破裂,暖气水大量喷冒,导致楼下房屋的屋顶及屋内地板被水浸泡,楼下墙体漏水、地板泡水开裂、突起。双方就此事协商时,楼上住户认为暖气漏水是由于供热公司人员在维修暖气时发生事故导致,因此未能协商一致。后原告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

  该类案件案情虽清楚明确,但一方面事件造成的损失需要通过鉴定才能确定,另一方面本案还涉及供暖单位,其中法律关系并非简单的一层,可能还涉及楼上住户向供热单位的追偿关系。

  因此,诉前调解团队决定先对各方当事人进行单独调解,充分了解各方利益诉求。经过调解,楼上住户与供热公司同意对楼下进行赔偿,但赔偿的金额各方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此,团队又邀请专门的鉴定部门对受损房屋的情况进行了公益性的现场勘验,并邀请案件各方当事人到场。随后再次组织调解,对正式鉴定的费用以及可能的鉴定结果、鉴定程序的期间和时长等情况进行充分说明,积极引导各方换位思考。同时,团队还对楼上住户与供热单位进行单独调解,告知二者之间的追偿关系可在本次调解中一并解决,节约诉讼成本,实现案结事了。

  最后,经过多轮“背对背”调解,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调解协议,楼上跑水引发的纠纷在诉讼前阶段得到实质性化解。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24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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