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民终2709、2710、2711号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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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民终2709、2710、2711号
林益明、林俊: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被上诉人毕云媖(2709号案)、陈梅桂(2710号案)、何军明、何军洪、何军权(2711号案)及原审第三人林益明、林俊、广州圣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圣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圣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传票,内容如下:本三案合议庭成员为李民韬、徐玉宝、莫菲,由李民韬任审判长,法官助理由罗翔华担任,书记员由古陆珠、甘颖担任;本院将于2024年9月24日下午15:45在本院三楼第六法庭进行法庭调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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