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民终4901号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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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终4901号
苏焱燊: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罗添、江门市新会区良和船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叶伟玲、苏佩宜、苏静宜、苏昆能及一审原告、马瑞轩、苏焱燊、苏淑桥、苏软能、苏淑影、苏淑金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传票:本案合议庭成员为佘琼圣、贺伟、焦小丁,由佘琼圣担任审判长,法官助理由罗洁担任,书记员由黄琪琪担任;本院将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9:00在本院三楼第七法庭进行法庭调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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