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画眉鸟?别让自己成为“笼中鸟”!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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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您是在卖什么呀?”
“这可是顶好的画眉鸟,给钱就卖!”
“您知道画眉鸟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能出售吗?”
“之前听我们同村人讲过,没事!”
“大爷您可真‘刑’!”
案情回顾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期间,年过六旬的黄某在文山州平远镇用650元购得9只画眉鸟带回家中饲养。2024年2月,黄某将上述9只画眉鸟带至集市售卖,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售卖的9只鸟类均为噪鹛科画眉,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明知画眉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情况下,仍进行买卖,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黄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官提醒
猎捕、买卖画眉鸟均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大家务必提高法律意识,勿图一时新奇,触碰法律红线,让自己成为“笼中鸟”。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89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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