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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律师参与调解 借款纠纷一日结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楚雄市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推动做实律师调解工作,完善律师参与诉前、诉讼调解机制,依法支持律师在代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促调、促和工作,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一天内高效化解。

  被告刘某某、张某于2016年6月与楚雄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在支付购房首付款后,因自有资金不足,便向某银行申请三十二万元购房贷款。借款一段时间内,被告均能按期足额还款,后因多种因素影响,被告生意经营困难,导致从2023年9月起,出现还款逾期的情况,原告某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欲诉至法院。

  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前来咨询立案事项,高新区人民法庭法官在听取银行代理律师的咨询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如果能在诉前化解案件,既能最大限度降低双方诉讼成本,又能够最大程度缓和矛盾,便告知可由银行及被告先行协商,确定初步的调解方案。

  银行代理律师积极联系被告进行协商,达成初步一致的调解意向后,原告某银行与被告刘某某约定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当天,因被告一方张某已到外地生活,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承办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添加张某微信,线上告知其诉讼程序、举证期、答辩期的相关权利义务,以及双方确定的初步调解方案。在得到被告张某明确同意的回复后,法庭利用多元调解平台对该案进行视频调解。

  最终,在法院的沟通协商下,银行代理律师积极促调,银行、借款人的配合下,银行同意被告分期偿还借款,双方达成一致还款意见。

  至此,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从递交诉讼材料到立案,从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到视频调解,送达调解书,实现在一天内高效结案。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88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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