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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注: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务保障中心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省法院法官任职(续职)培训,法官业务培训,法院辅助人员及行政人员业务培训等;

  (二)审判事务服务保障,院机关食堂餐饮、公务接待、物业服务;公务用车管理、机关楼宇运行管理、节能管理、固定资产(房)管理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立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教务科、培训科、保障一科、保障二科、保障三科。

  本单位年末在职人员43人,离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计1031.2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1031.29万元,比上年减少33.25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主要是审务保障中心退休3人,相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1031.2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支出总计1031.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28.14万元,比上年减少31.50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审务保障中心退休3人,相应支出减少;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3.15万元,比上年减少1.75万元,下降35.71%,主要原因:结余了职业年金缴费。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1028.14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073.65万元,决算数102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6%。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数908.89万元,决算数86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根据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85.32万元,决算数8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71.16万元,决算数7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8.28万元,决算数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8.1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25.17万元,比上年减少32.31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审务保障中心人员减少,退休3人,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2.97万元,比上年增加0.81万元,增长0.79%,主要原因:办公费有所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发生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发生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是:未发生国内公务接待。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20405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行政运行,反映法院的基本支出;

  20405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法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405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机关服务,反映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支出;

  20405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案件审判,反映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204050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案件执行,反映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20405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两庭”建设,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204055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事业运行,反映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0405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原文链接:http://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95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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