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回访续温情 法律答疑解民忧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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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川法院干警来到司法救助对象刘某家中开展诉后社会关系修复工作和慰问,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2011年5月,刘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轿车相撞,致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经鉴定,刘某为一级伤残。之后,合川法院审理了该案并作出判决,李某须赔偿54万余元。该案经法院强制执行,因李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刘某只获得了少部分赔偿。
面对生活上的困难,刘某向合川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合川法院干警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刘某家庭十分困难,刘某父母仅靠务农为生,难以支付刘某的治疗费用,并且家中既有瘫痪老人需要照顾,又有年幼子女正在读书。合川法院在综合考量刘某受伤严重、家庭困难后,决定给予刘某司法救助7万元。
十多年过去了,刘某在其父母的照看下伤病有所好转,但生活依然不能自理,无法进行交谈,需要轮椅才能行动。
当天,干警带着一些慰问品来到刘某家中,并交到了刘某的父母手中。干警与刘某的父母进行了深入交谈,详细询问了刘某现在的病情、家庭经济情况等,以及案件后续执行情况。
刘某的父亲告诉干警,李某现在每个月都会给他们支付几百块钱。对于李某兑现案款的情况,干警也给出了适当建议,如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到法院申请对李某财产进行处置。
诉后社会关系修复通过干警主动下沉走访,及时发现案件后续问题,推动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下一步,合川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诉后社会关系修复力度,不断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实现案件走访修复全覆盖,办实事、促和解,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温度。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07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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