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博主自费找人代刷礼物,平台倒闭后钱还能要回吗?
湖南法院网讯 主播为求打赏,给朋友转去数万元,不料直播平台倒闭,这笔钱还能不能要回?近期,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邓某在一个网络直播平台上认识杨某后,双方成为朋友关系。邓某曾经给杨某转账,由杨某刷平台礼物送给邓某,邓某通过平台兑换礼物获利。
2023年12月3日,双方在聊天过程中,杨某称可以给邓某刷上千万的平台礼物,要求邓某给自己转40000元,另外10000元转账给平台一位网名为“玩偶璀璨姐姐”的用户。邓某当天便通过支付宝转账40000元给杨某,通过微信转账10000元给“玩偶璀璨姐姐”。后来该网络直播平台倒闭,杨某无法为邓某刷礼物。邓某多次向杨某催讨上千万的平台礼物未果,便向杨某直接讨要50000元,杨某仅通过支付宝支付给邓某2000元。邓某遂诉至法院,向杨某催讨剩余的48000元。
杨某辩称双方并非借款,而是买卖平台礼物,现因平台倒闭无法完成交货,并非个人的意愿,且邓某仅向自己转账40000元,另外10000元转账到了其他供货人账户上,双方之间的经济纠纷金额应该是40000元。
法院审理
华容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向杨某及杨某指定收款人“玩偶璀璨姐姐”转账,邓某与杨某之间没有借款的合意,是邓某履行与杨某的口头约定,故两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不是民间借贷关系而是合同关系。因直播平台倒闭,杨某已经无法为邓某刷礼物,由此可以认定两人之间的合同已经确定不发生效力,故杨某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邓某。
虽然杨某只收到邓某转账40000元,但杨某指定邓某转账给“玩偶璀璨姐姐”10000元,且邓某在催讨时,杨某亦认可。杨某已经返还2000元予以抵扣,邓某要求杨某返还48000,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不少直播平台面临关停潮。直播平台倒闭,但平台主播的权益仍应受到保护。主播自己花钱找人买礼物打赏自己,因为没有形成借款合意,无法认定为借款,但并不代表受损权益无法得到挽回,根据民法的公平诚信原则,一方未履行刷礼物的义务,另一方有权也停止履行义务,请求对方返还财物,若无法挽回损失,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杨娟
二审:李建喜
蔡远卿
三审:陈思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34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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