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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法院:货款一拖就是3年,这家公司有话说……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他的困难我也不是不晓得,但是这么大数额的款项一直收不回来,我的经营也困难啊!谁都不想撕破脸走到打官司这一步!”

  “生意确实不好做,就不能再宽限一段时间吗,都合作了这么久了要不是遇上难事我也不想拖欠货款啊……”

  案件回顾

  “好兄弟”公司与“哥俩好”公司是合作多年的商业伙伴,双方存在长期供货关系,两家公司的老板老李和老王由于多年的合作,有时你帮帮我,有时我帮帮你,有时候拖欠货款或者延迟供货也没有影响过合作,但最近老李和老王却因为货款的事闹到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原来,自2021年起,老李一直未能支付货款,老王考虑到合作关系,仍继续为其供货,前后已累计有16万余元的货款尚未结清,严重影响到了老王的正常经营。老王多次要求老李尽快结清货款,老李都以生意困难资金周转紧张为由,迟迟未能结清,双方各执一词,事情陷入僵局。老王确实没有办法了,于是将老李诉至江北区人民法院。

  诉调转化

  江北法院立案庭法官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为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采取了“诉转调”的方式,将案件委派给两江公证处渝证民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力求通过优质公证解纷力量参与,实现商事纠纷高效化解。

  

  两江公证处渝证民商事调解中心迅速安排调解员李蓉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李蓉准确找到案件症结,耐心疏导,融通法理情。先是向老李告知了老王目前面临的经营压力,并阐明了在交易中,双方应自觉遵守诚信原则,及时履行自身义务,以及未履行相关义务将会产生的不利后果。同时又向老王说明了老李的现实困难,希望老王能够换位思考,做出让步。最终,经过调解员的多番耐心劝导双方达成16万货款分期支付的和解方案,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并且约定了还款期限,该起多年合作伙伴的经济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不仅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还平等地保护了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江北法院坚持“前调后审、诉调转化”一体衔接,将调解贯穿纠纷化解全过程,实现纠纷实质性终局化解,为企业之间持续合作、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江北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也是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又一成果。

  下一步,江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和谐的司法理念,‌不断创新调解模式、强化调解指导,‌让调解成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14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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