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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政策解读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司法厅决定以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目标,在全省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印发了《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成人民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深入推进新时代贵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要求,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贵州法网、12348热线和全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做到基础设施齐全、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有力、人员配置合理、服务供给优质,切实方便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具体时间进度:2021年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年,开展示范点创建,在全省好中选优,选树创建服务功能完备、工作成效显著、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度高、示范引领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1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示范点20个;全省实体平台完成标识牌规范统一工作。2022年、2023年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批验收;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2年、2023年分别按照50%、50%的比例要求完成;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22年、2023年分别按照40%、60%的比例要求完成。贵州法网要在2021年底前完成子系统开发建设,2022年底前完善三台融合建设;12348热线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扩容至30个、50个、60个坐席;法网、热线平台按照《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规范(SF0013)》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

  为使《三年行动计划》具有较好操作性,便于落地落实,省司法厅配套制定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标准》《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示范点创建流程》《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示范点推荐表》《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验收申报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标准》从功能设置、基础设施、服务规范、管理要求等四个方面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细化了数十项具体标准要求。《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规定了16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分别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提供/获取方式、服务提供主体、政策依据等具体内容。

  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2021年3月24日

  政策文件: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jdhy_97/zcjd/202107/t20210713_68992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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