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绥德县司法局成功救治救助一名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
5月9日,榆林市绥德县定仙墕成功救治救助一名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及时送往绥德县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最大限度把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了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获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王某某因盗窃罪在陕西省崔家沟监狱服刑,刑满释放时,崔家沟监狱认定王某某在服刑改造期间表现一般,经崔家沟监狱四监区专题会议研究,该犯出监后具有严重危害程度,有较强的变态心理倾向,评估为重点帮教对象。接到县司法局通知后,定仙墕立即组织司法所、派出所、枣花山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置办法,及时通知绥德县精神病医院做好接收救治准备工作。5月9日下午在绥德县司法局和崔家沟监狱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后,定仙墕司法所和派出所第一时间与绥德县精神病医院沟通对接,履行好患者送治手续,目前该对象情况稳定。
这是《绥德县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控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以来成功处置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第一案。
该《办法》出台以来,定仙墕及时组织学习,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确保《办法》落到实处。
全面排查,网格管理。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对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展开全面性的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上层层落实管控,实行责任人、监护人双项责任制。村委会、责任区民警是主要责任人,精神病患者的近亲属是主要监护人,落实监护人的看管责任;对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所在村委会要相应履行监护职责;对生活无着落,流浪街头的精神病患者积极护送到民政部门并妥善救助。平时密切关注一般性精神病人的动态,落实药物治疗、心理疏导、生活安定措施,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强化管控,迅速处理。在遇到突发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派出所及时出警并控制局面。对辖区内精神病患者逐一落实监控责任、稳控责任,对病人实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其病情加重,立即上报,迅速处置,确保其发病前得到有效监护和及时治疗,避免了患者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
信息互通,协调联动。主动对接民政、卫生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畅通信息搜集渠道,有力提升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积极协调社区、村委会等单位,及时了解掌握精神病患者特别是重点管控人员的具体情况,加强与患者家属沟通劝解,打消思想顾虑,争取管控支持,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各有侧重”的联动工作格局。
积极动员,根除隐患。为从根源上消除隐患,司法所、派出所干警主动作为,逐一走访慰问,积极与患者所在村组干部,患者监护人认真协商,动员监护人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送往医院治疗。
定仙墕司法所和定仙墕派出所在绥德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绥德,补齐基层治理短板,严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严格按照《绥德县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控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流程,更加明确工作职责,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落实“五位一体”核查联防管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和管控,确保《实施办法》在绥德落地生根。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dal/577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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