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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售环球影城内测票骗取钱财 男子犯诈骗罪获刑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在网络发布虚假的北京环球影城内测票出售信息,收到钱款后就拉黑买家,先后骗取7名被害人钱财。近日,石景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情简介

  2021年,在北京环球影城试运营期间,许多人愿意在网上花高价“求票”。林某某看到这种情形动了心思,在微博上发布信息,谎称自己有环球影城内测票出售,吸引买家。交易谈拢后,林某某将李某某(另案处理)制作的虚假收款链接发给被害人,被害人通过虚假收款链接支付完钱款后,就被林某某拉黑,被害人并未得到北京环球影城的内测门票。

  被告人林某某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取被害人毛某某等人共计人民币18996元。2021年9月24日,林某某被民警抓获。后其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念被告人林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系初犯,故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

  最终,石景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景点门票时,务必要选择正规的购票渠道,尤其是热门景点,网络上的转卖信息常常“鱼龙混杂”。如果选择进行二手交易,一定要选择实名认证且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网站,并保存好相关的聊天记录、付凭证等。一旦发现被骗,拨打110报警求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848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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