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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

  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各部委办局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天津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研究制定《天津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天津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灵魂和基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平正义为基本价值、以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为主要目标,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引导全体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做到法治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坚持知行合一、重在实践,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总体目标。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全市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品牌、阵地、作品和项目。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法治成为公民的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

  (四)大力弘扬宪法法律精神。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让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精心组织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坚持整体联动,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气氛,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促进法治信仰内化成公民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各领域各层面积极开展普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使文本上的法律法规真正活起来、落下去,努力做到让群众有感、让社会产生共鸣。

  (五)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带头以宪法法律为活动准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在庄重肃穆的宣誓中传递宪法精神。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分学段分重点开展,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发利用新的宣传产品。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注重运用升国旗、奏唱国歌等仪式仪礼和重大节庆活动,把法治文化渗透到校园文化各方面,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

  (六)在法治实践中培育法治信仰。注重法治信仰的实践养成,促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教育人民,推动全民守法。坚持科学立法,使法律法规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公民的价值准则,以良法保障善治。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切实履行以案释法的法定义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

  (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推动创作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加强规范和引导,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等活动,建设法治文艺新业态。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的法治全媒体传播体系。充分利用各种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优化城乡法治文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增强实效性。

  (八)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阵地建设,推动条件成熟的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参与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选命名,打造我市法治文化新地标。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加强设施建设和管理,积极面向公众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机关办公场所、社区、企业、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的法治文化形象塑造,规范法治外观标识,建设法治微景观,基本实现全市每一个村(社区)都有一个以上能够切实发挥教育作用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推进“津门普法”基层普法平台建设,畅通普法宣传“最后一米”,将法律知识呈现到居民眼前,送到群众身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组织保障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区、本部门的重要普法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文化建设。

  (十)引导社会参与。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积极引导和激励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法治文化事业和法治文化产业,加强基层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作用,开展法治文化志愿服务。

  (十一)强化人才培养。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文艺团体作用,鼓励群众踊跃参加法治文艺创作。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强法治文化工作者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十二)培育推广典型。鼓励、支持各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加强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建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及时组织媒体宣传报道法治文化建设的成就,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ZWGK748/ZCFG8209/ZCFB3297/ZCFGZCWJ/202012/t20201215_5025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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