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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市政府发布《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理解,现进行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制定出台《办法》,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法治化手段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水平,以更好的服务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二是巩固改革成果。我市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形成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法治化办法把改革成果固定下来。三是持续深化改革。今年1月1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对政务服务作出专章规定,我市需根据实际予以细化落实,以推动实现企业和群众满意,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办法》政策依据有哪些?

  《办法》严格依据《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行制定。

  三、《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6章42条,分别为总则、政务服务职责、政务服务运行、政务服务保障、政务服务监督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分别明确政务服务、政务服务平台以及政务服务中心的定义。第二章“政务服务职责”。明确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政务服务部门职责。第三章“政务服务运行”。明确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动态调整制度;明确提出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一窗综办”要求,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推行首席代表制,并明确首席代表权限;构建一站式“实体+网上”政务服务运行体系;建立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统一线上线下服务标准;对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进行了明确;提出政务数据资源应实现跨部门、跨地域、跨行业的政务数据互通共享、校验核对。第四章“政务服务保障”。规定各级政府应将政务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办公场所、人员配备、设施设备、平台运维等方面的保障;明确政务服务中心派驻人员实行双重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着装,提升窗口形象。第五章“政务服务监督”。完善政务服务监督检查制度,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政务服务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第六章“附则”。明确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等具有行政事务管理职能的政府派出机构以及中央在渝直属机构的政务服务适用《办法》的有关情况。

  四、《办法》的施行时间?

  《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原文链接:

  http://www.cq.gov.cn/zwgk/zfxxgkml/szfwj/zfgz/zfgz/202004/t20200417_8836474.html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zwgk_243/zcjd/202103/t20210310_8980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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