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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处对张某金等74名农民工追索欠薪提供法律援助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案情简介】

  

  2019年12月中旬,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处驻劳动仲裁院工作站律师在值班中了解到,乳源瑶族自治县人社局正在处理一起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涉及六省(区、市)20多个县(市、区)74名农民工,涉案金额达226万余元,因欠薪方一再拖延履行其所作付清欠薪的书面承诺,案件陷入僵局。

  眼看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助力农民工尽快追回被欠薪资,乳源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处及时介入,主动对接县人社局和涉案农民工。鉴于案情紧急,乳源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处迅速开启“绿色通道”,并依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决定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后陆续通过微信和电话指导农民工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引导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紧接着,从韶关市法援律师库中挑选熟悉办理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的律师,指派广东山外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楚平承办该案。

  法律援助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全身心投入该案办理中,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承办律师决定继续开展与受援农民工“无接触式”办案。考虑到该案受援农民工人数众多,且大部分农民工来自湖北、四川、广西等地,他们大多已离开乳源返回老家,承办律师第一时间为本案建立了一个微信工作群,邀请受援农民工加入该群,在微信中约谈受援人了解基本案情,在微信中指导他们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

  由于受援农民工手上均没有相关证据材料,承办律师马不停蹄前往县人社局展开调查取证。经调查,中国某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冶公司”)于2015年12月承建位于乳源瑶族自治县的粤北农特产品电商物流商贸城(以下简称“商贸城”)项目,该工程于2016年12月竣工验收合格,当时某冶公司向县住建局出具《承诺书》,称“农民工工资已全部付清,保证没有拖欠、克扣所有农民工工资”,但实际上还至少拖欠张某金等74名农民工226万余元没有支付,农民工们一再追讨无果。欠薪方某冶公司、商贸城业主单位分别于2019年1月28日、2月1日出具《承诺书》,称“在收到各施工班组确认的欠薪金额、施工班组工人工资表、工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欠工人工资款项转账到人社部门,委托人社部门发放”,但无论是某冶公司还是商贸城业主单位,均一再食言,并未实际兑现承诺。于是,承办律师向县人社局调取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表》《承诺书》等证据。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承办律师拟写了《劳动仲裁申请书》,通过微信由受援农民工确认后,于2019年12月31日代理受援农民工向乳源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但该仲裁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承办律师一方面继续跟进县人社局、积极展开与欠薪方的协调,一方面切实做好向法院起诉的准备工作。2020年1月6日,某冶公司向县人社局出具了一份《委托书》并附有《农民工工资表》,确认了74名农民工工资总额为2260715.54元,并承诺将该笔款额直接转入县人社局农民工工资专门账户。承办律师又及时向县人社局调取了此份证据。但之后,某冶公司依然没有转账支付农民工工资。

  2020年1月14日,承办律师继续代理受援农民工,向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要求某冶公司向原告付清欠薪2260715.54元,商贸城业主单位在某冶公司的工程款中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受理。

  完成起诉工作后,承办律师得知,前不久某冶公司与商贸城业主单位因涉案项目部分工程款纠纷已诉至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该院立案后已开庭审理,在此案庭审中,某冶公司、商贸城业主单位对包括《农民工工资表》等证据进行了质证,某冶公司当庭确认了尚欠74名农民工薪资2260715.54元未支付的事实。承办律师当即又向法院申请调取了此案的开庭笔录,进一步补强了本案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律师没有坐等开庭的到来,而是坚持不懈继续协调欠薪方。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庭外和解中,承办律师了解到某冶公司并不是不支付涉案欠薪,某冶公司认为商贸城业主单位尚欠其部分工程款没有结算,故称“目前公司资金困难,需等商贸城业主单位支付该笔工程款后才能支付涉案欠薪”;而商贸城业主单位则认为自己与农民工无直接关系,农民工不是其请来做事的,谁请来的应由谁支付工钱。承办律师以此为突破口,讲透法理、释明风险,有力驳斥和说服了欠薪方。最终,在法院立案后第4天,某冶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将所欠薪资2260715.54元悉数转到了县人社局专门账户。时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承办律师通过微信向受援农民工及时通报了本案庭外调解成功、226万余元薪资已到县人社局专账这一结果,引导受援农民工提供用于收取各自薪资的银行账户,并向他们释明当前情况下不再缴纳诉讼费法院将按原告撤诉处理的法律程序,受援农民工均表示同意这样处理。同时,承办律师还向受援农民工宣传了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提示他们做好自身防控。2020年2月24日,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原告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为由,裁定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受援农民工陆续提供了各自银行账户,县人社局于2020年3月上旬将涉案2260715.54元分发至每位农民工个人账户上,74名农民工终于拿回了“血汗钱”,倍感欣慰。

  

【案件点评】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群体性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乳源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成功为农民工悉数追回被欠薪资,有效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这起讨薪纠纷得以妥善化解,主要在于乳源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处关口前移,驻县人社局下属劳动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律师在值班中了解该案后,县法律援助处高度重视,及时介入,迅速启动法律援助程序,开启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快速指派。承办律师运用微信开展“无接触式”远程办案,扎实做好调查取证“硬功夫”,并灵活采取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庭外和解等多元方式应对处置,最终通过承办律师向欠薪方讲透法理、释明风险,说服了欠薪方,在法院立案后第4天即成功实现了悉数追回欠薪这一结果,争取农民工权益最大化,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与疫情防控两不误。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fyal/content/post_2988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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