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河东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子女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15日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对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这是河东法院发出的首份提示书。
据悉,徐某与王某婚后育有一女,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徐某存在对王某及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伤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了及时预防及规制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家事审判庭以《提示》的方式并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的责任,督导其履行责任,切不可因父母之间的矛盾纠纷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下一步,河东法院将依法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促进父母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职责与义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0746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债务人死亡,债务谁来还?
下一篇:东丽法院审理一起二手车买卖纠纷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