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常熟法院)罪犯王清只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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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王清只,女,1990年2月7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湖北省崇阳县白霓镇谭家村一组,暂住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花东街180号。罪犯王清只因犯介绍卖淫罪,于2024年6月7日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案件生效后,罪犯王清只以正在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出生证明等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联系电话:0512-52802053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85号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98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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