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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董云虎受贿案一审开庭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4年6月27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受贿一案。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董云虎利用担任中央外宣办七局局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和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董云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董云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董云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记者:孙航)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36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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