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独具特色“开放发展法治强音”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吴良艺
全国首家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主管的国际民商事调解机构在这里设立和发展;13部具有涉外因素的地方性法规在这里颁布实施;《推动广西面向东盟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一系列推动涉外法治建设的文件在这里出台;具有东盟、边境、民族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在这里迭出不穷……
翻开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涉外法治建设“硬核答卷”,一个个谋篇布局的关键词,彰显了广西司法行政系统争当“排头兵”的责任担当,一项项惠企利民的新举措,犹如一曲曲壮族山歌,掠过秀美山水、扬帆出海,唱响独具广西特色的“开放发展法治强音”。
回望近年来涉外法治建设奋进路,广西司法行政系统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涉外法治”新赛道上竞逐起势,面向东盟的涉外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涉外法治建设的广度深度大幅拓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不懈努力。
持续强化面向东盟涉外因素制度供给
自贸试验区是我国新时代制度型开放高地。2019年8月30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广西按下开放发展的“快进键”。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2019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推动出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13部具有涉外因素的地方性法规;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构建广西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的意见》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南宁市司法局推动《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行使有关行政管理权的决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法治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和文件……
广西正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在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开展以东盟为重点的国际合作方面,积极探索涉及管理体制、投资促进、贸易便利、法治环境等制度建设,助力面向东盟的制度型开放合作充满活力。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2023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12月成立涉外法治工作专班,初步搭建一体化涉外法治工作联系组织架构。
今年年初,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涉外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研究加快推进广西涉外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4月29日,印发《加快推进广西涉外法治建设2024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聚焦2024年度10项涉外法治重点任务细化21项具体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勾勒广西涉外法治大协同工作路线图,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实践路径更加清晰。
奏响桂越司法行政合作交流新乐章
“这样的活动很好,既让越南人明白中国法,也让中国人了解越南法,扩大彼此的‘朋友圈’。下次我还来。”今年4月11日,在“广西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文化旅游品牌活动主会场科技潮玩街区参加“法治有约·潮玩互动”活动的越南籍留学生志愿者草原兴奋地告诉记者。
地方合作是中越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桂越法律和司法合作是重点合作领域之一。
在广西长达1020公里的陆地边境线上,自治区司法厅联合相关部门举办“中国宪法边疆行”“中越同携手 法治筑和谐”“法治三月三”等法治宣传活动已是常态,活动每次都会邀请越南边境县市有关部门、越南籍留学生、中越文艺团体和中越律师、中越游客参加。
近5年来,广西共开展涉外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通过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广西法治好声音,不断深化边境地区法治交流,引导中越边境居民群众按照互利互让、共谋发展的原则解决各类跨国矛盾纠纷,维护边境地区安全和稳定。
为进一步深化桂越司法行政领域交流合作,2024年6月,自治区司法厅主要负责人应邀带团出访越南,桂越双方司法行政部门达成“立足现有合作基础,在适当时机以适当方式开展司法行政合作”的高度共识。
在自治区司法厅的积极推动下,广西律师协会与越南广宁省律师协会签订合作备忘录;百色仲裁委员会、广西贸促会与越南商业仲裁中心、河内贸易调解中心就开展法务方面的合作签订备忘录;广西多家法律服务机构纷纷“走出去”,与越方开展业务交流座谈或签署合作协议……桂越司法行政领域不断奏响合作开放的新乐章。
面向东盟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效能
伴随着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生效实施,毗邻东盟的广西对外开放红利逐步释放,广西与东盟产供协作不断深化,面向东盟的法律服务需求也日益增多。
目前,广西有10家律师事务所在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35家律师事务所与东盟国家的10多家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广西在面向东盟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崭露头角。
在东兴市江平工业园、东兴市互市贸易区、百色龙邦口岸等商贸、劳务、旅游涉外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边境一线区域,广西依托当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仲裁机构积极上门服务边贸企业,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广西聚焦各级口岸和边民互市点多、边贸活跃、边民往来频繁的特点,依托各边境乡镇、村屯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商会、行业协会等专业涉外调解组织平台,聘请中越边民、中越律师、驻地商会会员为调解员,深度参与中越边境矛盾纠纷调解和解工作。
崇左市司法局建设“涉外法律援助越南语翻译库”,印发涉外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大力推广运用“联动联调”“互联网+调解”“涉外纠纷调解+贸易”新模式。
题定纲成,乘势而进。2024年7月,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推动广西面向东盟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积极搭建涉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培育一批叫得响亮、有影响力和标志性的涉外法律服务“桂”品牌,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实践成果,力争为全国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广西样本”。
自治区司法厅建好用好全国首家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主管的国际民商事调解机构,机构自成立以来共调解涉外民商事案件905件、标的额3997.89万元;南宁、北海、钦州仲裁委设立国际仲裁院,探索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广西涉外法律服务机构,钦州市创新ODR国际商事调解业务模式,实现商事纠纷的立案、调解、文书送达、合同文件识别等全环节在线完成……
在一项项改革中,广西发挥首创精神,努力形成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扎实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生动局面。
“伴随广西对外开放的纵深推进,高水平涉外法治保障体系不可或缺,涉外法治建设更应久久为功。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将找准涉外法律服务供需短板,培育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不断夯实广西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根基,助力广西将区位优势高效转化为发展优势。”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道军说。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409/t20240902_504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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