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法院漳港法庭绘就能动司法新“枫”景
毗邻东海之滨,位处闽江之畔,海风清爽拂面,滨海大道宽阔平坦,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一座滨海千年小镇正焕发出日新月异的活力风采。
长乐法院漳港法庭就坐落于此。漳港法庭成立于1987年,管辖漳港街道、文武砂街道、鹤上镇、湖南镇四个乡镇(街道),人口近20万。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法庭调审联动机制,探索专业化人民法庭建设,为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交出新的司法答卷。
获评全省十佳法庭、集体二等功、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首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法庭、省级青年文明号、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庭等荣誉称号、两次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这是近年来漳港法庭交出的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
“三元联调”共绘基层新“枫”景
“因楼上业主装修,导致我家天花板、墙壁一直渗水,家具全都坏了,现在房子出租都成问题。”近期,因漏水纠纷,漳港街道一名业主显得很苦恼。
而楼上业主则辩称,“房屋本身就是十几年的老房子了,会漏水怎么能怪我。而且他一直去物业投诉,给我断水断电,影响我正常的装修施工……”双方此前的沟通都以争吵结束,矛盾积累已久,难以调和。在诉至法庭前,物业、社区等方面已多次介入调解,都未能缓和矛盾,最终双方闹上法庭。
如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收案后,漳港法庭第一时间展开调解。承办法官通过入户调查、走访物业了解实情,并向原告耐心释法理。同时,法庭还寻求用老百姓的“法”处理老百姓的“事”,邀请村居工作人员、辖区乡贤代表等与当事双方说事评理解民忧,让当事人在“心交心”的氛围中,逐渐打开心结。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并在签订调解协议后当场履行。
近年来,漳港法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因地制宜探寻纠纷源头化解特色模式,构建由法官、特邀金牌调解员、村居工作人员组成的“三元联调”机制,综合运用普法、说理、感化等方式,实现案件应调尽调、可调必调,共绘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枫”景,展现源头解纷新“枫”采。
数据显示,漳港法庭年调解案件超600余件,调解结案率60%,源头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
“人大+法院”挖掘司法实践新动能
2023年10月,长乐法院联合区人大常委会启动人大代表司法联络员机制建设。作为人大代表司法联络员机制的“试验田”,漳港法庭第一时间在庭内设置人大代表调解室,实时联动人大代表开展案件调解、文书送达、信访化解工作,创新挖掘人大代表参与司法实践新动能,人大代表累计参与32人次。
近年来,伴随着辖区滨海新城的开发建设,漳港法庭收到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现高位运行态势。漳港法庭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坚持调解先行,依托人大代表司法联络员机制,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在法官的主持下,由人大代表司法联络员直接对接劳务方,对劳务关系事实进行确认,同时倾听双方诉求,促成双方达成最终的调解方案,签订调解协议。
在调解协议基础上,漳港法庭法官第一时间审查事实制作笔录,最终出具民事调解书结案,充分保障劳动者后续的申请强制执行权利。
“此类案件看似简单、标的不大,但提供劳动方通常没有充足证据以支持诉求,导致审理此类案件难度较大,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能够有效促进案件审理,也能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漳港法庭庭长梁棋文表示,“人大+法院”特色实践搭建起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多措并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司法需求,在“双向奔赴”中实现“同频共振”。
“双点协同”推进司法服务“零距离”
“因小区更换物业,我们起初还担心人在外地无法处理预交物业费的退费问题,但线上诉讼流程帮我们解决了这一难题。”日前,漳港法庭高质高效完成百余件物业服务纠纷的调解,业主和物业公司也对法庭审调团队频频点赞。
原来,近期辖区内一小区更换物业,而业主预交的物业费却尚待处理。业主诉至漳港法庭后,法庭依托党员服务点,立即启动速裁审调响应机制,联系物业公司、业主展开调解工作。法官审查要素,调解员对接物业公司与业主进行金额以及案件事实的确认,对于无法到法庭现场以及身处外地的业主,调解员通过电话连线,指导使用线上程序完成调解协议的确认,最终退费问题全部得以解决。
梁棋文介绍,漳港法庭深耕司法为民“责任田”,在辖区乡镇(街道)设立党员法官法律服务点,法官定期入乡办公,常态化开展诉调对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13项服务工作,细心地办好每一起案件,服务辖区群众,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同时,我们还入驻龙头企业设立法官服务点,点内设置法官联络牌,提供个性化司法服务,以优质司法助力企业发展。”梁棋文说。
“漳”显新气象,“枫”从“港”边来。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漳港法庭将进一步巩固前沿阵地优势,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让“小法庭”持续发挥“大效能”,奋力谱写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绚丽华章。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67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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