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发出首份优化网络营商环境司法建议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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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清法院向某电商平台发出涉网络营商环境领域的首份《司法建议书》,提醒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纠纷隐患及管理漏洞,帮助其降低经营风险,保障好消费者权益。
福清法院在审理一起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查明,黄某通过微信群聊发送指定产品的购买链接,并标明数量、付款金额、返利金额、返款金额及货物的转寄地址等信息,包括杨某在内的多名群成员购买后在群中报数对账刷单赚取收益。此种行为涉嫌以刷单炒信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进而使得平台相应信用评价与客观情况相悖,于消费者而言,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于其他商户而言,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营商环境,福清法院向该电商平台发出司法建议并抄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其加强对平台商户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行为的防治,鼓励监督平台商户诚信经营。该电商平台在收到司法建议后积极复函反馈,并针对出现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下一步,福清法院将继续秉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延伸司法职能,针对审判实务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深挖根源、找出症结,不断提升司法建议“含金量”,推动司法建议真正落地见效,为推动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发挥司法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702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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