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法院“法治营商协作平台”启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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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全省首创的“法治营商协作平台”正式启动。福州市营商办专职副主任黄荦,仓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巍,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苏维海,仓山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会长张为民,仓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瑞钦参加会议并讲话。
李瑞钦院长介绍了近年来仓山法院全方位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在“安商护企”“利商助企”“便商暖企”等方面靠前服务的工作情况。
苏维海专委指出,仓山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召开“法治营商协作平台”启动仪式暨“府院联动”营商工作会议,作为全省首家法院率先发布《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指引》,为福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仓山法院坚持把法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持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担当,完善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
任巍副区长表示,此次是仓山区政府与仓山法院深化合作,强调要充分运用好“法治营商协作平台”,将信息化成果融入府院联动工作,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体系,做实联动措施。
随后,仓山法院举行《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指引》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指引及典型案例,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855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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