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泰:如我在诉,“走心”赢民心
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坚持如我在诉,护航企业发展,推动矛盾化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护航茶企解民忧
向阳草木青,明媚春光暖。在永泰同安卢峰茶企的茶山里,经历一冬静养的一枝枝嫩绿叶芽勃发而出,漫山碧绿焕发盈盈生机,茶农们穿梭其间热火朝天地采摘着“明前茶”。
永泰茶文化源远流长,早在唐代就有记载。2015年,“永泰绿茶”获得了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如何发挥职能让“绿叶”变“金叶”、如何为茶企排除法律风险隐患、如何保障茶农合法权益,成了永泰法院能动履职的重中之重。
“现在正值采茶时节,对小茶企来说,一次性还款将会影响到我们毛茶收购资金流动,茶农的收入也会受到影响。李法官,你要帮帮我们。”近日,当地的一茶叶公司负责人通过“法官联络卡”联系到永泰法院责任法官,诉说茶厂经营的不易。
原来,该茶叶公司在永泰某购物广场设立茶叶专柜,但因茶叶抽检不合格导致购物广场被罚款10万元。购物广场根据合同将茶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偿还购物广场代为垫付的罚款。
责任法官随即与案件主审法官一起走访茶企,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发现茶叶不合格系茶叶公司生产经营前期管理不规范导致,存在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为不影响茶叶公司的生产经营,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协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债务。 这是永泰法院实行“一茶企一法官”工作机制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2023年,该院推出了《司法护航“三茶”融合发展十项措施》,在福建省内首创“一茶企一法官”工作机制,配套出台《“一茶企一法官”工作指导手册》,制作“法官联络卡”,推进“一茶企一工作群”建设,“点对点”“面对面”为茶企、茶农提供“点单式”司法服务,促进涉茶纠纷源头化解。同时,建立工作群,充分运用微信能点对点交流、受众广、发语音、传视频的特点,发挥法官专业优势和审判经验,帮助茶企“控隐患、降风险”。此外,每当采茶时节,法官还会背起“普法背包”,上茶山进茶企,与茶农同劳作、话家常、讲法律。
“法院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每一个茶企身边,既让我们少走弯路,也给了我们发展的信心,有法护航,现在我们生意越做越顺了。”福建省福州市人大代表、卢峰茶业负责人卢贵云对永泰法院“一茶企一法官”工作机制赞不绝口。
善意执行纾民困
“坚决不接受和解!他们必须全额履行判决……”在永泰法院执行服务中心,申请执行人程某情绪激动。
程某所说“他们”指的是他的亲戚兼邻居陈某一家,两家的亲邻关系因一件小事急转直下。2019年,程某为改造房屋前方的围墙及通道搭建了台阶,而陈某一家认为搭建台阶的空地属于集体所有,程某向房前延伸建造的台阶侵占了其权益,阻拦程某改建。沟通未果后,程某提出陈某一家现有房屋也侵占了他3.081平方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上的建筑应拆除。程某的诉求得到了两级法院的支持,程某于2023年5月,向永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矛盾冲突升级。
如何通过情理法结合,实现“最优解”?法官考虑到自涉案房屋始建起,陈某、程某两家已连续居住30余年。若机械执行,拆毁陈家房屋、改变建筑户型格局,不仅违背了司法裁判的初衷,影响被执行人基本生活,还可能激化矛盾。经过了现场勘验,法官认为不拆除房屋的宅基地置换方案才是本案的“最优解”。
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验,并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邀请双方当事人来到执行服务中心,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在乡干部、村干部及近亲属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关于宅基地更换宅基地事宜》《关于更换土地说明》。至此,该起土地纠纷案圆满化解。
如何创新执行工作特色品牌,化解“小案件”护住“大民生”,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永泰法院执行局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径。该院以场地、功能、标准“三升级”打造全新执行服务中心,变单纯的“处理事务”为“融合服务”,“一站式”为当事人办理涉执事项。依托执行服务中心执行和解工作室,执行法官坚持能动履职,把“调”再向前延伸,有效拓展执行服务半径。据统计,中心成立以来,以和解方式执结各类案件505件,推动执源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绿色司法惠民生
“法官,我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我承认错误,同意认购等值林业碳汇来弥补我造成的生态损害。”2022年11月,永泰法院审结一起森林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庭上,被告人王某某忏悔道。
原来王某某在野外用火不慎,造成森林火灾,烧毁183.2亩有林地及3.1亩灌木林地。案发后,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并自愿认购价值近13万元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用购买等值碳汇。2023年12月,他通过“福碳”交易市场购买并核销了1599.34吨“福碳”产品。
据介绍,永泰县森林覆盖率69.37%,古树名木资源丰富,共有建档古树名木3095株,其中树龄最长的达805年。如何运用法治力量保护这些古树名木,是该院生态庭法官一直思考的一个问题。
2022年年初,永泰法院在古树名木群落集中区设立了古树名木司法保护联络点,定期派出法官驻点办案、巡护,为古树上二维码“身份证”。同时,联合林业部门、保险公司签约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险”战略合作关系,先后为全县古树名木投保“财产损失险”490.9万元。投保以来,共协调处理8起古树受损事件,获保险理赔款2万余元。
“法院牵头给古树名木上保险,损失由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简单、快捷、有保障!”谈及“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保险”机制,林木管护人张永玉连声称赞。
如何让生态环境“伤疤”变“青绿”?永泰县法院也一直在积极探索。2023年,该院建立了“生态司法+碳汇”机制,与县林业局签署合作备忘录,设立“驻县林长办公室法官联络室”,以司法力量助推生态价值变现。近年来,该院共判处涉林案件被告人支付生态修复费76.05万元,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333余万元,林业修复面积3380余亩。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874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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