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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立案 六日执结 ——连江县人民法院高效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官,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让我们这么快就拿到了执行款项。”近日,连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兰某亲属赠送的一面题有“秉公执法 神速执行”字样的锦旗,对该院暖心为民、高效执行的工作表示充分认可和由衷感谢。

  “你好,我弟弟年前因为交通事故受伤。法院判决后,被告一直不还钱,现需要申请强制执行。但我弟弟至今行动不便,法院能不能帮我们协调解决?”2月19日,当事人兰某的亲属来到连江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咨询执行立案事项,反映兰某因行动不便无法到院立案,请求协助。执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将予以核实,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法院经核实,兰某与曲某、福建某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连江县人民法院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曲某、福建某物流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兰某经济损失121万余元,并于2024年1月16日生效,符合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条件。另外,兰某因该起交通事故导致二级伤残,行动不便,确实难以到法院立案。

  考虑到兰某的实际情况,连江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即刻启动执行案件上门立案绿色通道,提前电话联系兰某亲属并约定上门立案时间,引导其提前准备好执行立案和授权委托等材料。

  随后,执行局干警按照约定时间前往兰某家中,认真细心地为其办理执行立案手续,制作执行立案笔录,详细讲解了执行程序规定,并耐心指导兰某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其姐姐作为该案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执行立案后,连江法院执行法官及时联系被执行人福建某物流有限公司,劝说其主动还款,向其说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和责任,并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促成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物流公司依约一次性付清全部赔偿款。至此,该案仅用时6天就执行完毕。

  近年来,连江法院采取稳妥有效措施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今年1-2月,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4件,实际执结率85.71%,执行到位225万元,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406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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