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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法院以司法建议为抓手 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聚焦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以司法建议为抓手,源头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精准把脉

  护航乡村振兴“发展路”

  “这份司法建议给我们的启发很大!以后我们在处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工作中,一定会多加注意,防止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近日,集美法院收到了来自集美区某村民委员会的司法建议回函。

  该村委会缘何向法院回函,还要追溯到今年年初的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案件。

  该案中,村民许某实际家庭承包土地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出现不一致情况,导致其在实际耕作的承包地被征收后未能享受征地补偿款,许某遂诉至法院。

  经审理,集美法院查明症结在于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存在登记错误,而村委会未结合实际情况,仅依据错误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征地补偿款。

  承办法官以该案为突破口,深入探寻解决之策。

  “解决问题在于两个关键,一个是核实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否一致,另一个是仅在证书登记错误的情况下能否依据正确合同发放征地补偿款。”承办法官介绍说。

  集美法院随即围绕解纷关键点,发出司法建议。该村委会诚恳采纳了相关建议,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该司法建议是集美法院抓前端预防,推进诉源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尝试。

  该村委会已就该问题向相关部门反馈,协助村民更正登记错误的证书,从源头防止此类纠纷。

  对症开方

  激活创新创业“强引擎”

  “为法院高效解纷点赞!知识产权保护对我们内容创作者太重要了!”

  线上调解室内,大连某有限公司与某机关单位签订诉前调解协议,一起知识产权纠纷圆满化解。

  据了解,该案系大连某有限公司诉某机关单位侵害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该机关单位在微信公众号运营中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范不到位等问题。

  “在沟通中,我们了解到该机关单位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情形和法律规定不明晰,未意识到公益性质并非知识产权侵权的免责事由。”该案承办法官说。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企业的创新源泉。为此,承办法官决定立足该案,深入挖掘该机关单位其他潜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点。在接受该机关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相关咨询时,承办法官发现类似问题也存在。

  为从源头防止此类纠纷,促使机关事业单位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集美法院针对该侵权风险点,对症开方,向该机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我们主要围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侵权风险防范、长效工作机制三方面给出司法建议。”承办法官表示,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着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职能,应积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合法、合理使用他人作品,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图文、音乐等常见元素风险筛查。

  “我们会正视问题,深化建设原创内容采编、激励和保障机制,让活泼生动的新媒体传播内容既入民心,也无杂音。”

  目前,该机关单位已建立新媒体采、编、播、发各环节风险筛查机制,并通过法律顾问把关合同条款等方式加强对委外创作事项的监督。

  以司法建议为抓手,深挖知识产权侵权潜在风险,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集美法院的探索从未止步。

  今年,集美法院还与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协议,并联合集美区工商联,推动厦门市集美区工商联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跟踪问效

  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

  “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坚守安全底线,不让大货车之祸重演!”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内,集美法院联合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以典型案例释法,为运输企业开展安全培训。

  原来,今年6月,集美法院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发现,涉案肇事车辆购买商业险金额过低,无法全部覆盖该案原告的损害赔偿金额,且肇事司机存在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超车、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

  为整治涉货运企业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多发问题,集美法院对该类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分析共性问题,并向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从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企业风险防范意识、行业内部监管三方面入手,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

  收到司法建议后,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分析近期排查货运企业安全隐患及安全意识宣教工作情况。

  “事关百姓安全出行,‘两客一危一重’企业一直是我们高度关注的对象,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向我们提出宝贵建议,为我们提升辖区安全生产水平提供了助力。”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回函表示,将重点围绕监管、帮扶、宣传等工作,定期排查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加强常态化管理和宣传机制,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法院合力推进平安建设。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1/id/76609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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