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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成立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福州中院、长乐法院联合多部门举行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启动仪式,全力护航福州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长乐漳港海蚌是我国海产品中的珍品,又名“西施舌”,在全世界独一无二。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于1985年成立。2017年4月,该保护区入选福建省首批50处重要湿地名录。

  活动中,各有关单位签订《关于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今后各相关单位将联合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信息互通、工作协调和沟通交流;完善案件联动办理机制,开展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破坏长乐海蚌种质资源专项行动;立足保护区环境要素特点,强化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修复有机衔接,探索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认购碳汇、劳务代偿等修复性判决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功能及时有效修复;健全巡回审判机制,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保护区内增设法治宣传栏,宣传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等。

  仪式上,长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岩为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饶小珍教授等三名专家颁发生态技术调查官聘书。随后,与会人员分别赴长乐漳港三营澳海滩、长乐漳港海蚌场为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巡回法庭及法官工作室揭牌;当天在三营澳海滩,福州中院生态庭庭长林为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志愿者队伍授旗。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883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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