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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力度 全市知识产权纠纷数量同比明显下降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率先试点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跨区域管辖疑难复杂技术类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同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不断完善多部门协同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搭建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推进知识产权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保护,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据统计,今年1月至7月,全市知识产权纠纷数量同比下降26.84%。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随着高新技术竞争加剧,企业创新成果保护的重要性越发凸显。厦门中院出台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营造创新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十二条措施,聚焦保护企业科技创新、公平竞争与文化创新,保障企业的创新成果。

  “卷带式出药装置”是原告远某公司研发的智能化医疗器械,该公司将这项研发工艺视为核心技术机密。原告远某公司为了产品尽快投入市场,便与被告天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由双方合作研发,但知识产权归属远某公司,并约定天某公司负有保密、竞业禁止等义务。然而,双方合作时,该技术方案经过层层披露,由被告陈某华作为发明人申请了发明专利。

  厦门中院经审查和技术比对,认定涉案发明专利包含与涉案技术秘密实质性相同的内容,在被告未提供反驳证据下,认定接触技术秘密的多名被告共同侵害了原告技术秘密。遂判决多名被告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原告损失。案件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厦门中院聚焦科技创新精准化保护,对违背诚信携带技术秘密转投其他公司致使原公司经营受损的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涉及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手机摄像头模组技术等创新程度较高的案件,根据技术创新程度合理确定保护范围和保护强度,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叶鑫欣向记者介绍。

  同时,厦门中院聚焦公平竞争多维度保护,率先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入选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十佳案例;制定侵害商业秘密类案诉讼指引,针对商业秘密保护薄弱环节,运用举证责任转移,切实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

  公正司法激发创新活力

  厦门中院将严格保护、“如我在诉”与主动担当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合理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方法等手段,努力弥补、挽回因侵权导致的市场损害。

  面对恶意维权的不法行径,厦门中院坚持严格保护理念,果断“亮剑”。在一起乙公司诉甲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中,双方矛盾持续17年之久,酿成包括民事、行政在内的诉讼6次,某次纠纷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提起抗诉等程序。

  厦门中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明知其第三、四次诉讼明显缺乏权利基础,导致对方当事人损害,对损害后果发生具有故意,应认定构成恶意诉讼,遂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系最高法在知识产权领域认定被告构成恶意诉讼并判赔的首起案件,也是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100件典型案例之一。

  民生小事,枝叶关情。厦门中院涵养“如我在诉”理念,出台解决当事人举证难工作指引,采取集中开庭、先行判决+诉中调解等方式,提升案件处理效率。开展批量维权案件统筹治理,主动推送类案处理情况索引,引导当事人双方确立合理预期,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我们还做实主动担当理念,用‘一企一策’处理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等产生的纠纷,通过‘正向激励’解决企业技术产业升级后顾之忧。构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调解优先推荐机制,推动异地法院关联民事、行政案件‘一揽子’解决。”叶鑫欣向《法治日报》记者表示。

  加强多元共治协同保护

  为提高审判质效,厦门中院动态聚合行政单位、调解组织、行业组织、科研院校、国际组织参与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打造了跨区域、跨部门与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平台。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跨域协作能力弱,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如何解决?厦门中院交上一份高分答卷。通过发挥跨区域管辖优势,厦门推动闽西南三地法院签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协议,打造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平台。加大对跨区域民事行政关联案件协调处理力度,通过设立巡回审判庭,拓展现场勘验等便民利民举措,对跨区域、高隐秘、长链条恶意侵权行为给予严惩。

  同时,2020年厦门中院与厦门自贸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共建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2024年新增厦门海关、厦门市贸促会加入“朋友圈”,打造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平台。持续以“司法+行政+X”工作模式为锚点,动态聚合行政单位、调解组织、行业组织、科研院校等参与协同保护、纠纷协同调处和理论协同研究等工作,形成化解矛盾“闭环”。

  因侵权方式日趋多样化,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专业性、复杂性、技术性多元交织的特点。对此,厦门中院推进“三合一”审判,推动民事、行政、刑事办案标准和裁判尺度高度统一,形成互动融合的协同保护格局。

  “在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厦门全面对接首家落地国内的国际仲裁调解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挂牌成立了涉外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办公室,高效处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900余件。还指导区法院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知识产权跨境电商基层服务站’,建立健全与海关、自贸委、贸促会等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机制,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叶鑫欣告诉记者。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28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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