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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景“庭”好!集美区人民法院成立“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充分发挥审执职能,立足基层治理单元,依托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以下简称灌口法庭)诉非联动分中心,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前沿阵地,推动指导人民调解职能走前走实走深,努力打造新时代别样“枫”景。

  1月22日,集美法院“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厦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余小明,集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志永,集美区灌口镇党委书记郑志献,厦门市委政法委基层治理处、集美区委政法委、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集美区人民法院、集美区司法局等部门领导到场参加揭牌仪式。

  

  

  清源调解文化中心位于灌口法庭内,共分“一厅、两廊、三馆堂”三个板块,布局以“法”字大厅为轴,两侧法治与德治文化廊对称展开,清源调解文化馆、清源调解学堂、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实践基地等馆堂分布其中。

  

  

  

  

  

  

  

  

  1.聚焦多元联动,打造本土文化促调基地

  对接辖区三级矛调中心,建设智慧调解平台,深化“村庭所”共建,靠前研判预防矛盾风险,凝聚基层治理力量,通过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实践基地,结合善良风俗,开展法律讲解、情理说服等工作,推进纠纷实质化解。

  2.聚焦素能提升,打造调解技能研学基地

  开设调解学堂,剖析调解案例,展览调解文化,采取“调解员点题-法官答题”形式,为基层调解员提供调解技能及法律知识指导,汇编典型裁判案例,为非诉调解提供解纷范本。

  3.聚焦理念引领,打造法治文化宣教基地

  展示当地特色调解俗谚、家风家训、民间佳话、示禁碑刻等闽南文化,提炼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髓,强化文明乡风引领,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着力文化赋能。

  

  接下来,集美法院将进一步

  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依托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

  打造本土调解文化培训基地“集美样本”

  努力实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

  共同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

  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1/id/77813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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