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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法院执行局:“终本”不终结 执行不止步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为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浦城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终本”执行案件。

  申请人邹某是福建某劳务公司的水泥工人,2023年7月,邹某在工作时意外受伤,经鉴定伤残十级。事后,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应支付邹某各项工伤赔偿款共计7万余元。

  邹某向浦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企业早已人去楼空,执行干警依法全面调查后发现该公司账户仅有3000余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也“下落不明”,本案只能依法暂时以“终本”方式结案。

  自今年11月浦城法院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以来,对终本库存案件开展梳理调查,一些“终本”案件得以被激活、化解,邹某的这起工伤纠纷案正是其中之一。

  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再次梳理了案件资料,查明公司无可申报财产后,当即将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追加为被执行人,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多次与丁某电话沟通,释法说理。与此同时,通过查控系统,对丁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不间断监控,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对丁某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在本院执行干警向丁某发出传唤通知,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后,丁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了本案全部执行款,至此,这起曾经被“终本”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988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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