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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调解五步法”助力“家和万事兴” ——邵武市人民法院化解一起典型家事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张法官,我母亲特地嘱咐我,让我当面向您说声谢谢!”近日,一起家事纠纷当事人陈某丙委托亲属将一面锦旗送至邵武市人民法院。这是该院运用“亲情调解五步法”化解矛盾的又一典型案例。

  该案中,陈某丙的儿子陈某甲在某制品公司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陈某甲的妻子巴某某因此获得了肇事方、保险公司、制品公司的赔偿款共计近150万元。陈某丙与巴某某之间对于赔偿款的分配存在争议,双方产生很大矛盾。陈某丙遂将儿媳巴某某、孙女陈某乙起诉至该院,请求分割赔偿款。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家事纠纷,承办法官张郑萍收到该案后,认真梳理案情,详细了解纠纷产生原因。本着化解矛盾、修复亲情的原则,承办法官适时运用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法庭)“亲情调解五步法”机制(即情感修复、情绪疏导、亲情感化、情法兼顾、案后回访),在庭前先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坚持用心疏导、用理普法、用情感化。

  考虑到陈某丙已90多岁、年事已高,在遭受儿子死亡的打击后,又与儿媳产生矛盾,在情感上已受到了伤害,因此承办法官首先对陈某丙的情绪进行疏导,又从法律和情理方面对巴某某给予案情分析和亲情劝导。

  经过多次沟通,承办法官消除了陈某丙、巴某某的抵触情绪后,双方愿意和平协商。虽然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但承办法官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心理预期作出了判决。双方均服判息诉,且巴某某主动履行了给付赔偿款的义务。陈某丙为此委托亲属向承办法官赠送锦旗,感谢承办法官的公正审理。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626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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