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法院联合政协委员参与6起民事案件判后履行调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漳平法院村居法官依托“政协委员调解室”,联合政协委员调解员共同参与6起涉某材料有限公司的民事案件判后履行调解,最终实现“双赢”。
今年11月,某材料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所需购买设备材料,因暂时资金短缺,无法立即偿还,与其他6家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案件生效后,考虑到该公司虽然资金周转存在困难,但目前仍具有发展前景。
针对此种情况,漳平法院村居法官立即联系政协委员调解员,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开展调解,从情理入手,向6家原告公司表明创业的艰辛,取得6家原告公司的认同感,最终6家原告公司同意接受分期付款的方案,某材料有限公司也签署书面承诺书,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完毕,这既保障了原告的胜诉权益,又保障被告公司经营现金流,实现“放水养鱼”,提高被告公司的履行债务能力。此次“法院+政协”联调涉企纠纷,融入了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为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护航。
漳平法院的善意文明执行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充分彰显了“执行温度”,在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被执行人的影响,达到双赢效果。下一步,漳平法院将继续依托“政协委员调解室”,持续推进“法院+政协”联调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自身的领域优势,联动三级政协委员参与到金融、物业、婚姻家事、道路交通、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等重点行业领域诉源治理,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2/id/771048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