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智慧人生 >正文

武平县人民法院:法治护航“林改第一县”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今年以来,武平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五色岩法”工作部署,紧扣探索深化林改“武平经验”主线,主动把服务触角嵌入深化林改探索、林区综合治理和林业经济发展,努力筑牢绿色司法屏障,为武平美丽生态画卷再添妙笔。

  深化林改新探索

  助力培育“武平经验”

  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长期以来,武平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融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通过探索生态司法“林农评点、法官评判、代表评议、无讼评比、生态评价”的“五评”模式,以司法助力从林改出发,做优生态立县的文章,走上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

  作为“全国林改策源地”,武平法院按照县委探索更多林改“武平经验”要求,制定《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司法服务保障措施》,不断改进司法服务。结合司法办案实际,该院加大工作探索,积极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专题调研,组织古树名木保护活动,助力创建省级森林乡镇、森林村庄。

  围绕机制再创新

  探索固碳新模式

  “原来这就是碳汇啊!”“空气竟然还可以卖?”在“林农法治夜校”,听完课后的林农们感慨颇多,一直围着法官们问问题、评点案例。日前,为有效保护当地森林碳汇资源、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法官们前往“林农法治夜校”,为林农讲授碳汇法律知识。

  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林农法治夜校”早已覆盖全县,武平法院通过选派7名法官组成师资队伍,聘请全县39名林业站工作人员为生态司法联络员,课上课下为林农答疑释惑,打造了一个集普法教育、纠纷化解、联系群众的全新服务平台。

  近年来,武平法院推动“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完善“林长+院长”协作机制,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与司法互联互通;针对盗伐滥伐林木、失火犯罪相对多发状况,与林业部门和乡镇综治中心联动开展治理,组织巡回法庭,依托“村(居)法官”以及“林农法治夜校”等平台,开展普法警示教育,形成保护森林资源、湿地、野生动植物合力。

  与此同时,该院通过健全认罪认罚机制,联合检察院出台会议纪要,细化从宽政策,发挥机制引导治理作用。健全补植复绿机制,坚持落实“复绿补种”“碳汇修复”措施。为聚力构建“林区枫桥”、探索公益诉讼与固碳相结合模式,该院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统筹考量刑事追究、行政惩罚、民事赔偿,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行为全面追责。

  坚持能动司法理念

  助绿色产业链发展

  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近年来,武平法院坚持能动履职、深化府院联动和司法大协作机制,助力绿色产业链发展,全力构建多元共治的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大格局。

  为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今年以来,武平法院通过加强与县林业产业服务中心常态化联系协作,健全涉茶产业等特色产业案件诉前调解联动机制,在捷文村、新礤村设立工作联系点,服务当地建设紫灵芝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紫灵芝、绿茶等地域特色品牌。同时,依托林区法官工作室,对接各林业站点走访调研,为林场提供法律咨询及专业指导8场次,妥善处理“一山二包”等林业纠纷,促进涉林产业规范运转,涉林民事案件纠纷同比下降37.5%。

  法治建设,就是要让群众在法治康庄大道上拥抱稳稳的幸福。武平作为全国“林改第一县”,武平法院始终用法治力量护航发展,用法治理念引领施政,用法治手段治理社会,形成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构建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2/id/770180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