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占房屋不搬离 强制腾房没商量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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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实施强制腾房,历时3小时圆满执结,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因罗某无房居住,罗某某基于兄弟情谊便将一间房屋借给罗某居住,后双方发生矛盾。2022年8月,罗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罗某搬离并返还房屋。法院经审理判决罗某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返还涉案房屋。履行期限届满后,罗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拒不搬出涉案房屋,罗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兄弟关系,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希望他们能念及手足亲情妥善化解这起家庭纠纷。但双方矛盾太深,每次的协商都不欢而散。鉴于此种情形,执行法官向罗某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张贴腾房公告,责令其搬离涉案房屋。但罗某仍以其系涉案房屋共有人、在外务工为由拒不履行腾房义务。经分析研判后,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连城法院决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房。
为确保腾房工作顺利完成,执行法官多次到当事人所在镇村寻找适合寄居、存放物品的场所。经过与当事人所在地镇政府、村委会多次沟通协调,研究制定了合理的执行预案。近日,连城法院出动10名干警、3辆警车前往执行现场,并在镇政府、村委会、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按照执行预案正式开始强制腾房行动。执行干警对涉案房屋内的物品逐一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将被执行人物品搬离装车后运输至指定地点存放保管,整个执行过程规范有序并全程录音录像。历时3小时,房屋顺利腾空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结。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2/id/78138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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