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在行动 助老护老暖人心
今年以来,司法部会同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推出多项措施,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平台服务便老更“贴心”。一是服务触角不断延伸。各地积极将公共法律服务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等延伸,山西、吉林等地在养老院、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大学等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就近就地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平台更加适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普遍提供放大镜、老花镜、急救药箱等适老助老设施,法律服务网为老年人提供大字版、语音连读与指读等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不断优化,天津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与110报警服务台、12333社保服务等与老年人需求密切相关的九条热线“一键转接、互通互转”,山西省大同市开通老年人维权热线,大力提升服务精准化、专业化水平。
优质服务援老更“暖心”。一是援助范围不断扩大。各地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法,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山西省将经济困难标准从低保线放宽至低保线的2倍,江苏省对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群体,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二是服务举措不断优化。各地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受援人实行电话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辽宁省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救助管理站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受救助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三是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各地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浙江省宁波市开发法律援助指派系统,自动识别法律援助人员办案情况、服务质量等信息,推动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万余件。
公证服务惠老更“用心”。一是减轻办证负担。各地公证机构积极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对老年人办理遗嘱、委托等公证事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规范和删减。江西省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实现“立等可取”,对委托、遗嘱公证事项做到“5日出证”。二是畅通办证渠道。各地公证机构为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开通“绿色通道”,重庆市公证机构对申办公证的老年人群体推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优先出证“五优”服务,山西省公证机构以重阳节为契机深入社区、农村、养老院等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三是落实减免政策。各地公证机构对80岁以上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服务费用,积极出台更多对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的价格减免政策。内蒙古、山西等地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提供免费遗嘱咨询、预约登记及首次遗嘱保管公证服务。今年上半年,全国公证机构共为老年人办理减免收费公证2.8万余件,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1万余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410/t20241010_507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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