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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行业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安顺篇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引导广大律师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贵州省律师行业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热潮,展示了新时代贵州律师新形象。今天,让我们走进安顺市,一起去看看贵阳市活动开展情况。

  贵州巨人律师事务所

  

  安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安顺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戴波带队赴镇宁县马厂镇下巴地村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为村民开展法治宣讲。

  活动中,安顺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贵州巨人律师事务所杨澜律师采取“院坝会”这种与村民拉近距离的形式,围绕村民关心的法律问题,通过引条文、述案例、解答提问等,生动形象的为村民宣讲了《民法典》相关知识,让村民听得懂、能会用。

  

  此次活动还向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宪法、未成年人保护、禁毒等法治宣传手册,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村民解惑答疑,拉近了与村民的血肉联系,丰富了村民的法律知识,提升了村民的法治观念,促进了下巴地村乡村振兴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氛围。

  贵州朗智律师事务所

  

  3月18日上午,贵州朗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宸,党支部书记、律所总顾问韦明佳等一行3人到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民法典》宣讲活动。活动过程中,韦明佳书记就《民法典》中医疗侵权篇法律知识与该院医护人员进行了分享交流。该院100余名医护人员参加本次宣讲活动。

  

  3月27日下午,贵州朗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宸到万绿城集团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民法典‘典’亮美好生活工作”主题宣讲活动,活动中,王宸主任从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合同编、侵权编等7个部分与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分享。该集团40余人参加本次宣讲活动。

  

  

  3月31日下午,贵州朗智律师事务所与安顺市司法局、安顺市律师协会联合到贵州欣佰亿众萃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民法典‘典’亮美好生活工作”主题宣讲活动。活动中,贵州朗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宸从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合同编、侵权编等7个部分与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分享。

  

  3月31日上午,贵州朗智律师事务所刘云律师与开发区司法分局、开发区团委、宋旗司法所、综治办等单位在宋旗镇新屯小学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民法典》进校园专题讲座。该校师生150余人参加本次宣讲活动。活动后,刘云律师和开发区司法分局工作人员向师生们发放了《法律进校园》《青少年不可不读的自我保护法律条文汇编》宣传资料200余份。

  贵州瀛澈律师事务所

  

  3月31日,安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安顺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戴波带队到镇宁县马场镇马场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市律协未保委副主任、贵州瀛澈律师事务所马微律师为同学们讲述民法典和学习生活中密切的相关法律知识。

  

  活动中,马微律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讲解,简短的互动提问后,让学生们了解了民法典的诞生。通过《小明与民法典》这节法治课,让学生们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学生们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并养成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给同学们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

  此外,安顺市司法局还向全校师生们赠送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手册》五百余份。

  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

  

  2021年4月6-7日,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星蕾计划”分别来到贵安新区平寨小学和平坝区羊昌乡黄土桥小学,为贵安新区平寨小学4、5、6年级的同学分别带来主题为“预防校园暴力、共建校园文明”“莫让网事不堪回首”“心灵守护,走好青春的每一步”三场公益法治课堂,以及为平坝区羊昌乡黄土桥小学五、六年级的同学们带来一场以“关于性侵害,我们可能不知道的那些事”为主题的公益法治课。

  

  4月6日下午,在贵安新区平寨小学四年级的课堂上,罗祥刚律师分别从什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种类以及校园暴力的法律后果三个方面来对同学们进行讲解。罗祥刚在授课过程中插入生动有趣的小案例,同时以法律为指引,勾起同学们的兴趣,让同学们更好的理解有关校园暴力的法律知识。

  

  在五年级的课堂上,黄小策律师为大家带来主题为莫让“网”事不堪回首的法治课堂。黄小策结合当前青少年网络普及情况,将课程内容分为“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情况、藏在虚拟世界里的那些事儿、你真的会上网吗”三个部分来进行授课。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重点向同学们分析了网络暴力、网络诈骗及网络侵害等与未成年息息相关的网络安全法律问题。

  

  在六年级的课堂上,徐鑫睿律师结合授课主题为大家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堂。他首先以“你们知道成年的年龄标准是多少吗”为问题来引入课程,同学们纷纷说出答案。接着,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以及不同刑事年龄对于刑事责任的承担。

  

  4月7日下午,在平坝区羊昌乡黄土桥小学的课堂上,刘锦律师通过趣味图文的方式向同学们讲解到如何从正确的渠道了解性知识,从介绍《素媛》等关于揭示性侵危害的电影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性侵害罪名的定义。随着课程的深入,同学们也更加聚精会神。结合新闻媒体报道与未成年人犯罪的数据,刘锦向同学们一一揭示关于性侵害的误区,比如性侵害的实施者是否一定是男性等。为了加强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还给出了五点律师建议。

  在讲到树立正确的观念时,刘锦向同学们播放了一则关于性侵害的短视频,并告知同学们,较多受害者在性侵害发生后选择了不向公安机关报案是一种错误的选择,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受害者会更加回避社会,最后导致其陷入自闭型人格。

  最后,刘锦通过带读预防性侵的三字谣,教授同学们如何分别生活中的诱惑以及善恶。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lsgz/202104/t20210412_67765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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