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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证行业推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工作举措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集中展示我们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的新时代风貌,按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结合公证工作实际,全市公证行业推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工作举措。

  

公证服务“一次办”
    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出生、生存、死亡”等89项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认真落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实现学历公证、学位公证、机动车驾驶公证、税务证明等4项公证服务,线上“全网通办”、线下“异地可办”。



公证服务“便捷办”
    积极落实“减证便民”举措,凡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或部门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无需当事人另行提供。实行“绿色继承”办证模式为当事人办理继承公证,实行公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当事人可通过自行填写亲属关系情况声明书的方式代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以事中核查方式代替事前审查。



公证服务“快速办”
    积极推行预约办证、节假日值班、延时服务等制度,全面推行“限时办理”机制,及时快捷为当事人出具公证书,简单公证当天办结,除继承等较为复杂的公证事项外,其他需调查核实的公证事项争取5个工作日内办结。提供多样化送达服务,经与当事人协商一致,可选择由公证机构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将公证文书快递到当事人手中。



公证服务“网上办”
    充分借助渝快办、12348重庆法网、重庆公证云在线申办平台等线上渠道,推行“网上核验、材料免交”服务,确保公证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线上“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并积极运用远程视频公证系统为群众提供“无接触、零距离”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公证服务“就近办”
    推行“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派驻服务,提供代拟文书、代为认证、代为解押、代办房产登记等服务项目。推行“就近服务”,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推广“社区公证员”家事法律顾问制度,让广大群众随时随地获得法律服务,有效满足群众公证需求。



公证惠企“精准办”
   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指派业务精、专业强的公证员对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上门服务,为企业扩大融资、资金周转等事项实行“一对一”服务,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难点,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优化窗口“贴心办”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次接待时,公证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证明材料及获取方式,避免群众多跑路。实行“首问负责制”,在窗口接待中,公证人员应及时接待当事人,直至公证办理完毕,禁止“推、绕、拖”。



开通“绿色通道”
    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对烈属、军属、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等紧急公证申请,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特殊人群通过上门服务、减免公证费用等方式,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彰显公证公益属性。



接受群众监督
    面向社会各界线上线下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和邮箱,安排专人负责进行实时监管,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公证违规收费和“门难进、事难办、态度差”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持续规范执业行为,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


加强宣传报道
    强化舆论引导和加强正面宣传,充分融合外媒与自媒体等各类渠道,多方面、多维度宣传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动人事迹,弘扬正能量,传播主旋律,使公证法律服务更接地气、更有人气、更具底气。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sfwm/202105/t20210528_9337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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