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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新:从西部都市到西部贫困山区的法援之路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张建新,四川律协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0-202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

  不忘法援初心

  上世纪八十年代,通过读书考试从农村走出来的“城里人”,是改革开放时代的受益人,应怀感恩之心回馈社会。做志愿者就是其中方式之一,这是我和我家先生共同的愿望,希望能用有限的力量去帮助贫困地区也是广大的农村地区那些还需要帮助的人。2020年有幸成为司法部法援基金会1+1项目律师志愿者到贵州平塘县进行法律援助,倍感幸运。

  法援成果来之不易

  自2020年10月19日到平塘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报到,至2021年6月7日,我共办理各类有记录的法律援助案件296件。具体明细如下:

  

刑事辩护 89件

  侦查阶段

  10

  已会见被告人出具意见书

  审查起诉

  5

  已会见被告人出具意见书

  审判阶段

  74

  已结案63件

  刑事非诉65件

  认罪认罚

  65

  已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民事代理26件

  一审代理

  24

  已结案21件

  二审代理

  2

  已结案

  民事非诉116件

  政府座谈

  4

  参与上访事件座谈并提供法律意见、草拟文书

  民事代书

  62

  已完成

  接待咨询

  50

  已完成,部分仍保持联系

  汇总:296件

  诉讼案件115件,非诉案件181件

  其他工作成果:在办理案件之余,写作“法援随笔”十篇,其中有两篇被贵州省律协公众号采用,一篇被四川省律协公众号采用,在本人公众号“三师漫话”发表;写作报司法机关典刑案例6篇;开展司法系统的普法讲座3场次、在教育系统开展普法讲座 2场次;参与信访座谈调解3次;为平塘县宣传部涉诉案件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审核法律文书并指导经办人调解结案1件。

  特别说明,上述工作成绩,是+1学生志愿者刘国丽、平塘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工作者陆小谜给予大力支持的结果;更离不开平塘司法局领导对法援律师的关照,只要是办案所需,基本上是有求必应。当然,也要感谢我曾经的军旅生涯,使每个从军队走出来的退役军人都有不怕苦和累的精神和强健的体魄、良好的生活习惯,能在55岁的年龄还能胜任高强度的法援工作:每个工作日,不是在法院开庭拍卷宗、就是在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检察院见证认罪认罚、法援中心接受咨询,偶尔有空就会安排普法教育讲座;阅卷和准备辩护词、代理词,那是留给下班以后的夜晚的……从此再无失眠,因为没有时间。

  

  上述工作成绩,离不开+1学生志愿者刘国丽、平塘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工作者陆小谜给予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平塘司法局领导对法援律师的帮助。

  法援感悟

  

  一、要实现彻底脱贫和可持续发展,必须重视教育、改变观念。

  截至去年,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但在法援工作中,我发现还存在着教育水平落后的情况,“脱贫,不单单是摘除贫困县帽子,更要把发展教育作为拔穷根的治本之策,决战教育脱贫攻坚 ”,在物质脱贫的基础上,注重文化脱贫、教育脱贫,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养成他们学法守法的意识,同时,“内化精神脱贫”,让群众从内心产生改变现状的动力,引导他们主动认识乡村振兴只有靠“智”+“变”,方能合力助推脱贫攻坚达到新成效。

  二、通过办理法援案件,对法律共同体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

  在没来法援之前,我经常看到有律师抱怨公检法对律师不尊重、有歧视待遇,总在呼吁法律共同体要给予律师平等待遇。

  来平塘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案件后,我对法律共同体有了新的认识: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察群体是法律共同体的主要力量,互相尊重、有效沟通、在法律的框架内共同努力做到公平公正、案结事了,是法律共同体的共同目标。

  三、基屋法律工作者是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现阶段不可缺少的力量。

  在没有参加法援项目之前,对于《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并列为第一款的诉讼代理人”有些不理解。担任法援律师后,我渐渐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平塘每年的法律援助案件有近600件,其中有一半是民事案件,还有远远大于该数量的民事调解案件都需要当地法律人参与。平塘的执业律师有六名,加上法援律师有七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八名。除了1+1项目的志愿者律师承办的法援案件外,其余案件全是由当地的这几名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办理。所以,服务基层法律市场的主要力量,是各地方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下的当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

  四、对刑事案件全履盖的规定理解不同,导致任何刑事案件都必须要有律师辩护,使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更显差距。

  为此,本人向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提出建议在简易和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征求被告人是否需要律师辩护或其他法律帮助再决定指定辩护与否,该意见己得到司法机关高度重视,拟下一步向检察院、法院提出正式建议。

  五、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1法援项目是改变落后地区法律环境的一颗种子,应该更接地气地调研完善制度和标准,保障志愿者的基本工作和生活,招募更多的律师加入志愿者队伍。

  对不发达地区案件量与律师数量严重不匹配的地区加大援助力度。对1+1法律项目加大宣传力度,中华律协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出台激励制度,吸引更多优秀的律师参与。律师行业中,愿意做志愿者的大有人在,但知道有1+1项目的律师却不多,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可以加大宣传。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lsgz/202106/t20210623_68781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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