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着法律援助“线”温暖困难群众心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陈妈妈”“兔姐”,这是“1+1”法律援助律师陈琦到达服务地后获得的昵称。2021年7月,陈琦来到服务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在这里与法律援助受援人、当地群众、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结下了不解之缘。
陈琦当过法官,又在大成律师事务所成都办公室执业多年。本已准备退休的她还有个愿望,就是想要用公益行动服务那些需要关心关爱的人,这成了她参加“1+1”法律援助行动的初心。
来到平塘,陈琦发现法律援助需求每年有四五百件之多,而当地律师少,持A证的律师更少,当地群众急需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她全身心投入工作,每月接案10件以上,将精力主要集中在刑事案件领域,接案、会见、阅卷、出庭……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一丝不苟。
当地水系发达,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较为多发。在陈琦担任辩护人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60多岁的石某使用电击方式非法捕鱼。石某在和陈琦会见时,表达了自己的认罪悔罪态度,同时也讲出了家庭的困难,希望法庭能将生产工具——捕鱼的小船还给他。
考虑到石某犯罪情节轻微,陈琦开庭前积极与法官沟通,确定了可以通过以增殖放流的方式消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庭后,陈琦提出石某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石某最终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罚金1000元。
石某按照判决结果缴纳罚金并进行增殖放流后,拿到了法院返还的小船,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非常感谢律师的帮助,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石某后来感动地说。
参与律师见证认罪认罚工作时,陈琦更是认真发挥律师作用,通过法律程序保证案件办理质量。
在一起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中,陈琦发现嫌疑人并没有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诚悔过,她发挥律师见证的作用,把这一细节写入了见证意见中。
参与法治宣传时,陈琦注重将办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普法重点。如在普法进校园活动中,陈琦注重结合当地留守青少年在涉性侵、猥亵、校园欺凌等问题存在的法律知识盲区,并结合常见的违法犯罪场景进行分析讲解。
平塘县于2020年脱贫,当地老年人和留守儿童较多。2021年10月,两位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同事向陈琦表达了想要结对帮扶资助困难儿童的意愿。
陈琦想到自己曾到小学开展过法治讲座,便爽快答应了下来。与县里的两个小学联系后,陈琦牵线两位律师及其他爱心人士达成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对40多名贫困学生资助每人每年1000元的方案。
在对贫困学生进行走访时,陈琦了解到,受资助的贫困学生中,有三名住在福慈馨留守儿童之家。于是,她“循线”来到这个“大家庭”。
留守儿童之家里的孩子涵盖学龄前到高中的各个年龄段。孩子们都很懂事,“陈妈妈”带来的礼物从不乱翻,只是围着她,听她讲故事,跟她一起做游戏。临走时,孩子们恋恋不舍,要她承诺下次到来的时间后才肯放手。
陈琦知道孩子们缺少父母的陪伴,十分渴望她的到来,她也一次次遵守着和孩子们见面的承诺。
平日里,陈琦几乎每个周末都去陪孩子们,给他们送去精神关怀和物质帮助。
2022年元旦假期,陈琦更是放弃休息时间,整整三天都待在孩子们身边,和他们一起包饺子、下棋、做游戏……
眼看快到期末考试时间,陈琦十分关心孩子们的学习成绩,挨个到受资助孩子家中走访。在她看来,自己要对爱心人士们的资助有所回应,还要更多更深入地了解孩子们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此外,她还为困难学生家庭争取符合的帮扶政策支持四处奔走。
了解到陈琦和爱心人士们的行动后,更多的人加入到帮助留守儿童、贫困学生的行动中,以孩子为中心聚成了更大的爱心“同心圆”。短短两三个月时间,爱心人士们已向贫困学生及其家庭捐款、捐物10万元。
“在黔南这一隅,我能发挥法律知识帮助受援人,用专业能力促进当地乡村振兴发展和法治观念进步,用爱和实际行动温暖孩子们的心,这段法律援助律师经历让我感到充实、快乐。”采访结束时,陈琦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ywxx/lsgz/202204/t20220411_292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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