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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法尚德,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引领社会风尚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强调“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7月9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暨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对大力弘扬崇法尚德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崇法尚德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坚守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努力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为基石,充分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让崇法尚德成为广大法官查明事实、适用法律、裁判案件、化解矛盾的鲜明价值导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权威必须得到维护。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定捍卫法治,深入辨法析理,生动诠释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越是疑难复杂问题,越是激烈尖锐矛盾,越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人民法院通过一个个案件公正裁判,让广大人民群众相信法律、相信法治,推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法治精神需要道德滋养。人民法院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在司法全过程。依法审理侵害“狼牙山五壮士”、邱少云、“冰雕连”等英烈名誉荣誉案,旗帜鲜明捍卫英烈尊严荣光。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加强联合信用惩戒,推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弘扬“言而有信”“有约必践”的契约精神,运用法治手段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小案大道理”作用,审理“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等一系列事关价值导向和社会风气的“小案件”,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等法律和道德风险,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司法实践中,涌现出许许多多崇法尚德的先进典型,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重要批示时就评价:“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崇法尚德的文化已经融入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方方面面,成为一种鲜明价值导向、内在精神气质和坚定自觉行动。

  新征程上,各级法院要大力弘扬崇法尚德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坚持用崇法尚德的文化滋养司法、浸润人心,把法治和德治统一于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司法实践、司法文化之中,更好推进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在公正司法层面,做到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正司法,为全社会立“明规则”、破“潜规则”,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努力创造更多符合时代精神、满足人民企盼、彰显法治原则、引领价值导向的伟大判决。在自身建设层面,做到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道德理念贯穿法院改革发展工作之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更好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引领作用和社会主义道德的精神滋养作用。在职业素养层面,做到德法兼修,恪守司法良知,恪守职业道德,带头尊崇法治、信仰法治、捍卫法治,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做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示范者,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崇德向善。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充分发挥德治作用,通过崇法尚德的司法实践更好引领和规范社会生活,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引领社会风尚,为推动法治中国迈向良法善治的更高境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s://hb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914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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