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描绘和谐新“枫”景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杜洋
时光荏苒,“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已历经半个多世纪。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是各级政法机关矢志不渝用行动解答的课题。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来自政法机关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讲述了运用“枫桥经验”从矛盾化解到预防的新实践。
连通“毛细血管”预防矛盾
山西省太原市金刚里社区,共有27个小区,大街小巷四通八达,出租房屋集中、暂住人口流动频繁。
2020年以来,以前“难干、难管、难防”的金刚里社区仅有46起矛盾纠纷,并且全部得到彻底化解。这是如何做到的?
这得益于杨蓉。从警29年,全国人大代表、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扎根在社区,创新运用“枫桥经验”,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杨蓉在社区警务室创建了基层矛盾分类分级动态多元联调机制,又创新搭建了“掌上警务室”网上群众工作平台,成为山西公安“掌上派出所”的建设蓝本。
2019年公安部部署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此后,社会治安管理的“末梢神经”“毛细血管”被全面激活,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国公安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同样在矛盾纠纷调处一线,全国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则打通公共法律服务与各诉讼环节衔接多元化解纠纷,预防矛盾升级。
“律师参与调解,也是多元解纷、诉源治理的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律协副会长张慧介绍说,云南省建立了多元解纷、溯源治理工作机制,法院、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事业单位等多种组织参与。通过“云解纷”平台打破政法机关壁垒,逐步实现数据共享共通;通过人员配置,进行分门类、分行业的诉讼外调解。
对于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副校长杨松点赞了“村民评理说事点”。辽宁省司法厅在省内建立11763个“村民评理说事点”,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去年,“村民评理说事点”共收集信息线索14.8万余条,化解矛盾纠纷12.3万余件。
“基层政法机关在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如同深入群众生活的‘毛细血管’,既是化解矛盾的主要力量,又是预防纠纷的前哨站。”杨松说,通过践行“枫桥经验”,让毛细血管网络发达畅通,社会治理有机体更健康有活力。
调动各个“细胞”化解纠纷
涉三级检察院,持续6年的信访案件怎么办理;涉多地,高达4324万元的涉案资金如何追回……2020年,两件案子引起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的重视。
柳州市检察院办理的被害人谢某恩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刑事申诉案,调解涉及广西、陕西、内蒙古等地的公安、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银行等单位。专案组半年内跨多个省开展调解,通过多方协调,促使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和解。最终帮助申诉人谢某恩将涉案的4324万元全部追回,既化解了矛盾,又给因资金困难面临破产的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韦震玲介绍说,柳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群众信访工作纳入柳州市检察机关12309“一站式”服务综合平台;采取“检察+N”立体调解,充分应用上下联动、横向联动、跨区域联动等联合模式,发动院内院外各种可运用的力量,同时,积极主动应用公开听证,公平公正化解社会矛盾。
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信访积案清理活动。从大检察官到普通检察干警,为案结事了人和政和不懈努力。
最高检每位院领导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分别选择两到三件挂牌督办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进行包案化解,督促指导。各省级检察院均成立了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的信访积案清理活动领导小组,专门研究部署本地信访积案清理活动。
一年来,检察机关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着力推动检察长接访、公开听证、清理信访积案、司法救助等工作。
截至目前,最高检确定的348件5年以上重复访、长期访重点积案已办结346件,占全部重点信访积案的99.43%,其余两起案件处于未完结的司法程序当中。
一批陈年“骨头案”“钉子案”得以化解。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接收群众信访92.7万余件,信访总量下降4.3%,重复信访量下降13.8%。
如果把全国法院系统看成一个整体,每一家法院作为其中一个“细胞”都有着“网上+网下”多元解纷的“基因”,法官们也在身体力行地践行“枫桥经验”。
“案结事了之前,任何一个环节都可以践行‘枫桥经验’。”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丹东市第一医院副院长金京哲,在去年履职过程中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走访调研,听到执行法官这样说。
在华某向丹东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矿石加工费的案件中,被执行企业隐瞒并转移财产,法定代表人“失联”。丹东中院坚持矛盾就地解决,坚决打击抗拒行为,同时为减少冲突,发出《预处罚通知书》。
“这样的惩戒‘考验期’让申请人信赖,让被执行人信服,促进了矛盾纠纷就地解决。”金京哲如是评价。
来自基层法院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厉莉告诉记者,房山法院将“多元调解+速裁”作为“一站式”建设以及坚持“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推进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向纵深发展。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为互联网+“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在线多元调解的应用成效和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成果喜人。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2020年底,3502家法院全部实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调解平台应用率达100%。平台入驻调解组织3万余个,调解员16万余人,覆盖了证券期货、金融、银行保险、劳动争议、涉侨、价格争议、知识产权等专业程度较高的纠纷领域,形成类型多样的解纷资源库。累计调解案件超过1360万件。
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新收一审民事案件1313.6万件,同比下降5.166%。与下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20年民事案件诉前调解成功增长至424万件。3年来,诉前调解成功的民事案件数量增长了6.5倍。
“多元”实践优化机制创新
“枫桥经验”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政法机关创新发展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方法之“多元”、层次之“多元”、实践之“多元”不胜枚举。
“云南一些地区因地制宜,少数民族地区将民族文化融入解纷机制建设,我知道的就有白族‘金花调解’、彝族‘阿细调解’、佤族‘江三木洛调解’等符合当地风土人情、群众认可的调解工作室。靠近国境的地区设立了14个国门诉讼服务站开展跨境纠纷化解。”张慧介绍起调解工作“云南品牌”如数家珍。
江苏省推进“三官一律(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进网格工作,强化矛盾纠纷快调快处快执,法院立案部门对提起诉讼的各类案件应当第一时间与“网格法官”对接,积极劝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等非诉方式进行诉前调解。
贵州省司法厅完善联动响应机制,建立“一条热线进来、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工作模式,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依托大数据及时对群众来电咨询和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安徽、广东、海南司法厅积极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商会、行业协会、商事仲裁机构等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国际商事调解组织,以“调解+诉讼”“调解+仲裁”“国内调解+涉外调解”等多种形式构建特色商事争端调解机制。
杨松说,她期待基层队伍加强建设,创新运用信息化等新方法,涌现更多实践,为群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更好的法治氛围和途径。
责任编辑: 朱剑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Department/content/2021-03/08/611_3267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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