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8个集体、9名个人荣获全国表彰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训词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司法行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常态化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对党忠诚、司法为民、务实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对一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进行表彰。
其中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获表彰如下: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重庆市永川监狱
重庆市渝州监狱八监区
重庆市嘉陵教育矫治所
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
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
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
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清溪司法所
重庆市江津区法律援助中心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张 凯 重庆市司法局法治督察处处长
余 勇 重庆市渝西监狱狱政管理科科长
黄家友 重庆市北碚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大队大队长
柏远新 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松柏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科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李绍灯(苗族)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汉葭司法所所长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张兴安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主任
蒋 丹(女) 重庆市中信公证处主任
章东志 重庆市忠县忠州法律服务所主任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shdw/202207/t20220712_10911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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