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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暨初任培训仪式成功举办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暨初任培训仪式成功举办

  

  2022年6月30日下午,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暨初任培训仪式成功举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爱国,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纪军,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吴强主持仪式,以及特邀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中共商丘市委党校冯留坡副教授,新任76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商丘市司法局关于任命沈振华等76名同志为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为人民监督员代表发放人民监督员证书,组织全体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两位人民监督员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爱国提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二是认真监督履职,提高监督质效;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强化队伍建设。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检察机关检察权实行监督的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形式,检察办案人员要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指导,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主责主业深度融合,畅通联络渠道,做好服务保障,积极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为人民监督员积极、有序、有效履职提供更便利的条件。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锐提出:一要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二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三要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要在选任管理、规范监督程序、具体实施监督、充分发挥作用等方面探索创造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推进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及方式方法创新,实施人民监督员跟案观摩制度,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不断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与使用衔接制度。严格落实随机抽选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监督员独立、公正地开展监督。要认真组织好监督员的初任培训和业务培训,加强监督员日常管理与考核,建立完善人民监督员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吴强会议最后对新任76名人民监督员进行初任培训。对人民监督员今后的履职提出了纪律要求,共同学习了河南省人民监督员工作手册。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2/07-06/2481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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