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驻村工作队利用“大榕树法治讲堂”护航乡村振兴路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石飞 通讯员 彭景理
曼等乡,隶属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由傣语音译,意为水边的寨子。曼等依山傍水,她傍临的山,是“紫石山头万仞峰,银涛洒落几千重”的无量山;她依偎的水,是纵贯横断山脉的澜沧江。无量山横亘东西,澜沧江蜿蜒南北,曼等就坐落在这百转千回的大山大水之间。
大榕树,是曼等乡瓦窑村一株百年古树。因其枝繁叶茂形成大片阴凉,村民常年在树下纳凉休闲话家常,聚一群人、喝一壶茶、摆一盘棋,事情说清了、心结解开了、关系也融洽了。
“有什么讲不明白的,去大榕树下坐坐。”大榕树下,是曼等几代人约定俗成又心照不宣的共同议事场所和矛盾纠纷化解场所。
定点帮扶工作如何有效助力乡村振兴?云南省司法厅驻村工作队坚定认为,一定要立足主责主业,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优势,用法治力量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但如何把法治力量转化为助推乡村振兴的蓬勃之力,这需要坚定的抓手和明确的突破口。
大榕树底下,长期以来形成的“说事”氛围更有利于交流沟通,这正是法治宣传教育天然阵地。以普法为切口,全面带动法治乡村建设,驻村工作队找到了工作抓手和方向。当驻村队员第一次挂起“大榕树法治讲堂”的横幅,大家再无平时在会议室的拘谨,主动围拢过来聆听驻村队员讲解法律小常识,部分群众还把自己面临的问题说出来讨论。
“老张,我就说闺女嫁出去了一样能继承遗产。”李大爷说道。法治宣传教育变成了邻里间的家常话,“大榕树法治讲堂”取得了意料之外的好效果。
截至目前,通过“大榕树法治讲堂”在全乡范围培养培训“法律明白人”329人、人民调解员68人,法治宣传户138户,日常学法普法受众超过5000余人次。
心有大榕树,无处不讲堂。记者了解到,如今的“大榕树法治讲堂”早已不限于在榕树下的法治宣传教育,只要拉起“大榕树法治讲堂”的标语横幅,屋里巷外、田间地头、庭院坝子都是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事情说不明白,去‘大榕树法治讲堂’说。”这成为了当地干部群众彼此间新的共识。
云南省司法厅驻村工作队以“大榕树法治讲堂”为切口,由点及面,积极推动构建法治乡村建设“684”框架体系,即在乡一级成立一个法治乡村建设领导协调机构、一个法律服务所、一支法治宣传队伍、一块法治文化阵地、一家法治动力超市、一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村一级建立一个法治文化书屋、一条法治文化长廊、一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一张乡村治理片区网、一部村规民约、一个村风文明评议团、一个矛盾纠纷化解评议组和法治公益岗(或志愿岗);在村小组一级打造一块法治宣传阵地、成立一支法律服务队伍、一支纠纷调解队和一个百姓文明风尚评议组。法治乡村建设“684”框架体系融合法治、自治、德治精神,贯通“乡—村—村小组”最基层三级,把零散的乡村治理资源形成有机整体,分散的力量拧成一股合力,进一步提高曼等乡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随着“684”框架体系的有效运转,法治乡村建设开始显现出强大威力,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了、隔阂消除了、人与人之间更加亲近了,彼此间也更加愿意相互信任和合作了,全村上下显现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这种和谐、团结、积极向上的村风民风之下,人力物力资源的调动整合更加高效流畅,并很快转化为强大的发展力量。2021年以来,菜户村活禽屠宰加工公司顺利开业;曼等村肉牛养殖合作社快速落地;胜岩村咖啡加工厂建设稳步推进;瓦窑村巨菌草种植、百香果种植、肉牛养殖、光伏太阳能发电等产业全面开花,村集体经济收入从2020年的不足10万元,到2021年直接突破100万元大关。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ywxx/lsgz/202207/t20220715_314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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