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别怕! “小渝姐”来帮你
日前,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儿童法治意识,提升维权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妇联邀请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疾控中心、律协等单位专家,围绕反拐、禁毒、法律援助、女性平等就业、婚姻家庭权益保障、防性侵、防艾滋、反家庭暴力等主题,拍摄制作了10期“小渝姐维权微课堂”视频。市妇联介绍,截至目前,“小渝姐维权微课堂”小视频播放达80.3万人次,起到了很好的普及作用。
这当中,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杨雪玲参与制作的“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微课堂视频,传播度广,受到不少市民关注。身为执业近20年的律师,杨雪玲选择通过以自己参与法律援助的一起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向市民普及了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的全方位知识。
参与录制普法微视频
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4月,杨雪玲收到工作群通知,通知征集一名女律师参与制作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的微视频,提升广大妇女群众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几乎每天我都要向求助者讲解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我再熟悉不过了。再说,我是一名女性,我很能理解女性需要维权、需要帮助那种迫切的心理。”下班前,她把报名信息发了上去。
经过推选,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让杨雪玲参与。杨雪玲利用休息时间,准备讲课稿子,几经易稿,最终,在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代明指导下定稿。稿子审核通过后,为了便于录制,她还将稿子全部背了下来,每晚对着镜子多次练习。“这样录制视频的时候才更流畅。”杨雪玲说。
5月28日,录制现场,杨雪玲穿着一身干净清爽的淡蓝色小西装亮相。为了做到自然,她还是选择了脱稿。前期准备充分,录制非常顺利,半个小时后,杨雪玲就完成了录制。
以案例入手讲法理
11月4日,市妇联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推出了“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的微视频。
9分钟的视频时长,可谓“干货”满满。视频中,杨雪玲先是普及法律援助的概念,让大家第一眼就明白,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制度由政府“买单”,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无偿的法律服务。
在谈到“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时,她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因为不堪忍受家暴等原因,李丽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后,李丽按约定向前夫索要孩子的抚养费遭拒。讲到这里,杨雪玲抛出互动性话题:李丽的法律援助申请能够获得批准吗?
随后,她对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进行了详细解读。《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公民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10种情形,包括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保护劳动权益,遭受家庭暴力、虐待等等。
“李丽及孩子无稳定收入,申请事项是请求给付孩子的抚养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杨雪玲解释。
随后,她又将公民如何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都做了详细介绍,让大家明白了知晓了申请法律援助的全流程。
多渠道推送效果好
让杨雪玲有些欣喜的是,微视频发布之后,不少朋友给她发来信息,都说看到了她的视频讲解,甚至包括她曾经提供法律援助的女性。其中,一位在区县的朋友告诉她,除了视频,还看到印有她照片的“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的宣传折页,因为有她,朋友把宣传页的内容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法律知识了解得透透的。
原来,“小渝姐维权微课堂”不单是在市妇联官方微信推出,还在重庆妇联系统新媒体矩阵以及本地论坛等平台推送。此外,市妇联还专门做了宣传折页,发放给各区县妇联,再由各区县妇联发给妇女群众,有区县还在户外LED电子屏进行投放。
“只要有效果,我们的努力就没有白费。”杨雪玲欣慰地说。
她将效果反馈给主任张代明。张代明向记者表示,受到“小渝姐维权微课堂”的启发,计划以市司法局主办的重庆法律服务网和“重庆司法”微信公众号为依托,推出一些常见法律问题的知识解答,通过“互联网+法律援助”的形式,更加广泛地普及法律援助和法律知识。同时,也会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法治宣传和专项维权活动,让法律援助惠及到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众。
多知道点
29000余件
自1998年成立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000余件,其中,为女性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4550余人次。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正确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健全,措施有力,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突出贡献。
2006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妇女法律援助维权小组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小组,妥善办理好妇女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到目前为止,办理这两类案件3600件以上,在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成效显著。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sfwm/202012/t20201209_8591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