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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川渝戒毒管理合作再升温 培训交流促融合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相关精神,根据重庆市教育矫治局(市戒毒管理局)与四川省戒毒管理局签订《深化战略合作 推进戒毒工作协同发展 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协议》,为促进双方加强交流、增强互动,进一步提高两地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安全管理、戒毒执法和康复训练工作水平,11月17日至19日,川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戒毒管理业务培训在西南大学顺利举行。重庆市戒毒管理局戒毒管理处、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所政管理处、医疗康复处有关人员,以及两地各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管理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共计60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上,重庆市教育矫治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郑小军从明确培训的必要性,体现培训的实效性,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三个方面,对此次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全体参训学员认真领会落实。他指出,开展培训、加强学习,是干部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增长才干、完成使命的重要途径。全体参训同志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本领,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水平,提高戒治效果,提高操守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戒毒工作的满意度,提升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此次培训,课程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参训人员要注意紧密联系戒毒工作的实际,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带着任务学,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希望参训人员自觉遵守培训班的纪律,学深悟透,深入研讨,共同提高。

  据了解,此次培训历时3天,培训班成立了临时班委,实行全脱产、全封闭管理。此次培训形式多样,既有相关部门领导、业务专家关于法治理论、管理业务的讲解,也有西南大学教授的实操培训等,培训内容包含戒毒管理理念、基本模式、毛发检毒、诊断评估、所外就医、警戒具使用、康复训练等。期间,川渝两地参训学员还围绕安全管理和康复训练等工作开展了交流座谈,并围绕工作开展情况、经验方法及问题困难进行分享和讨论,共同提升戒毒管理业务能力。

  据悉,此次培训特点鲜明:主题突出,培训紧密围绕戒毒管理主题,安排了8场专题辅导、2 场现场教学和2场专题交流;针对性强,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增强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戒毒管理理念,提高戒毒管理业务能力;学风端正,培训严格落实《重庆市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坚持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教风严、学风正。培训期间,全体学员严格自律、严守规矩,培训班班委和各单位领队尽心履职、管理到位;氛围良好,培训期间,学员充分利用课堂讨论、课后交流等方式,围绕学习内容、业务工作,进行了充分学习探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重庆市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处处长龙仕舜在培训班上表示,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希望参训同志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通过学习更新管理理论,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新局面;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希望参训学员能将结合实际工作,真正用先进的理念去指导工作,用先进的方法去解决问题,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要加强合作,相互交流。此次培训既是川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系列交流合作活动之后的又一次聚首,又是落实川渝两地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同发展合作的又一务实举措,希望双方在川渝合作的大平台上,常来常往,加强交流,取长补短,结对发展,共同提高。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学有所成、收获颇丰。

  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谭兵:“通过交流学习,我们看到了重庆同行严明的纪律作风、饱满的精神状态、主动担当作为的使命担当,看到了重庆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规范、专业,希望今后川渝两地相互启发、共同思考强制隔离戒毒的未来。”   

  重庆市南岸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大队长刘钰:“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坚持做到学贵以恒、学以致用、学以修身,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去,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为党的戒毒事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重庆市西山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副科长李亚红:“这次培训,启发了思维,提升了理念,让我们准确把握依法依规、应收尽收的要义,深刻领会了场所安全稳定压舱石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fwfz/202011/t20201125_8495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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