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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专门调解室正式设立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总目标,坚持依法调解、平等自愿、调解中立、调解保密、便捷高效、有效对接的基本原则。在葫芦岛市律师协会积极筹备下,葫芦岛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专门调解室正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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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律师协会会长周红伟表示,设立葫芦岛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专门“调解室”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厅党委“固强补弱、创新创先”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律师调解制度的重大举措,是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行的积极探索尝试。律师运用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促使矛盾双方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和解,高效化解纠纷,实现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解决,最大程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更进一步实现优化葫芦岛法治化营商环境。

  律师调解是指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律师调解可以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但不包括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调解程序应严格遵照和参照法院审理的相关程序以体现调解工作的公平公正,并注重调解工作和法院工作相衔接,力求通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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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纷止争不仅仅是法院的工作职能,为节省司法资源及诉讼成本,整合资源,葫芦岛市律师协会设立调解中心专门调解室,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纠纷解决平台。依托该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民事纠纷。这是专业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和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创新举措,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有力抓手,更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葫芦岛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专门“调解室”将积极推进、开展律师调解工作,通过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出律师调解的新路径。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通过专业调解化解矛盾来承担社会责任、体现社会价值,为葫芦岛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市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ft.ln.gov.cn/ywgz_142170/lsgz/202209/t20220906_4668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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