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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牧起纠纷 说理普法解民忧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1月29日,才仁加甫(左一)到努某家中回访。温泉县才仁加甫个人调解工作室供图

  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是一个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国营农牧场。

  11月25日,呼和托哈种畜场农一队调解室正在召开矛盾纠纷调处会,部分牧民前来旁听。

  “我的诉求是,他要还给我1头生产母牛、1匹两岁马、18只山羊、1只生产母羊、3只羊羔。”“我为什么要还你?我的损失谁来赔?”

  调解刚开始,申请人努某话音刚落,被申请人沙某拍桌子反问道。

  见状,温泉县才仁加甫个人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才仁加甫说:“大家别激动,我们今天开这个调处会就是为了解决问题,同时给大家上一堂普法课。”

  “这事不是一两天了,今天能解决吗?”努某和沙某问。

  “能,我们依法依理解决。”才仁加甫说。

  调解开始,努某称,2021年11月7日,他和沙某口头约定了代牧合同。由努某帮沙某代牧300多只羊,代牧期为一年,约定工资为每月2000元,外加18只山羊、1只生产母羊、3只羊羔。同时,代牧40多头牛和30多匹马,代牧期限4个月,代牧费为1头两岁的牛和1匹两岁的马。在代牧期间,努某因管理不到位,造成9只羊丢失,7只羊死亡。为此,沙某扣下了其当时承诺的抵扣代牧费的牲畜。

  了解情况后,才仁加甫说:“这事儿,咱们要说清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编的内容,沙某不履行合同内容就是违约。丢失的9只羊和死亡的7只羊的损失,你可以申请让努某赔偿。”

  “在我们代牧过程中,有一个规定,就是死亡的牲畜不用赔偿。”努某说。

  “那丢失的9只羊你得赔吧?之前你用了我买的电动车、手机等物品,花费了1万元,这钱要还吧?”沙某怒气冲冲说。

  见二人情绪激动,才仁加甫从情理角度做工作,“你们之前是好兄弟,因为相互信任,才有了代牧的事,不要因为这事伤了和气。”才仁加甫说。

  最终,在才仁加甫的调解下,沙某当场履行了合同内容,将涉及的牲畜还给了努某,其丢失的9只羊由1匹两岁的马做抵扣,7只死亡的羊免于赔偿。努某同意支付拖欠沙某的10000元,双方达成协议于2023年3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

  在牧区,每年都会有因代牧发生的矛盾纠纷。

  调解现场,才仁加甫为农牧民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并向大家介绍了依法维权的途径和程序。

  “大家最好签订代牧合同,不会写的可以到就近的司法所或者人民法庭找法律服务工作者代写,都是免费的。”才仁加甫说。

  调解结束后,沙某说:“听了人民调解员的话,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差点为了赌一口气,违反了合同约定,今后遇事还是要用法律解决,不能冲动。”

  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解纷。当天这场生动的普法课,也引来现场牧民的热议,牧民巴音德力格尔说:“我们代牧都是口头约定,以后要找专业人员写合同。”

  农一队村民杨新华说:“我希望这样的普法课多一些,用身边人的事来普法,以后遇到类似的事也知道怎么办了。”

  才仁加甫表示,今后,温泉县才仁加甫个人调解工作室将推行“调解+普法”的工作方式,在调解矛盾纠纷时以案说法、讲法律知识,把调解的过程变成当事人学法的过程,以调解促普法,以普法化纠纷,让调解工作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实现“调解一件、普法一片”的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gflfw/202212/6f4a62c260594103a6d0011c378a089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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