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徐晓波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
党的二十大报告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浙江省律师行业要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牢牢把握新时代律师职业的内在属性与实践要求,坚持守正道而开新局、致广大而尽精微,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在浙江生动实践和精彩演绎。
一、全力推进高标准党建,让红色根脉成为浙江律师的底色底蕴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新征程上,我们要立足工作新规律、行业新特点、队伍新特征,创新方式方法,高标准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要紧紧围绕“人”这个根本抓党建。坚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深化实施“双培工程”,把更多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律师,把党员律师培养成业务骨干。
要紧紧围绕“律所”这个重点抓党建。坚持律所党建和行业管理双融合,推动实现党员管理与注册管理同步、党性教育与诚信教育同步、党的思想建设与文化建设同步、党员发展与人才培养同步。
要紧紧围绕“制度”这个核心抓党建。压紧压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律师行业党委具体责任、律师事务所及党组织直接责任,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党委工作规则,推动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律师事业发展优势。
二、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让服务大局成为浙江律师的主题主线
浙江的法律服务需求旺盛。当前,我们要努力为经济发展大局工作提供更专业、更精准、更高端的法律服务。
要服务保障重大发展战略。主动跟进研究“一带一路”、共同富裕示范区、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发展战略,精准超前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和配套法律服务供给。立足浙江省外向型经济大省实际,以设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杭州中心为契机,大力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构建包容审慎、纾困增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拓展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成果,不断深化企业“法治体检”等工作,探索律师服务新经济健康发展机制,为企业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要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完善律师参与地方立法的制度安排,推动制度治理更加科学。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政府治理更加规范。推动律师广泛参与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
三、全力守护高品质生活,让人民属性成为浙江律师的本质本源
执业为民、服务为民,既是律师的职责任务,更是内在逻辑要求。新征程上,我们要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要积极回应公平正义新期待。引导广大律师坚持匡扶正义的价值追求,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业务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更多律师加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积极回应普惠高效新要求。鼓励广大律师依托线上线下平台,积极参与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享受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律师队伍加大对教育、就业、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力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深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要积极回应法治社会新愿景。组织引导律师队伍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发动律师进网络、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多层面、广覆盖、接地气地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更好地帮助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
四、全力强化数字赋能,让数字化改革成为浙江律师的引擎引领
数字化改革是一场构建现代治理体系的革命,也是浙江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抓手。新征程上,我们要着眼数字与法治深度融合、双向赋能,持续推进律师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要为数字化改革提供法律支持。组织律师队伍开展数字化改革法律服务研究,参与相关领域立法工作,加强合法性、正当性论证,确保数字化改革各项举措于法有据。坚持把数字化作为跨学科前沿课题,组织探索数据产权、数据开放、数据安全等制度规范,更好地体现数字正义。
要大力推进法律服务数字化改革。以“律师在线”场景应用为重点,加快推动律师工作全方位变革。围绕执业活动数字化,推进律师行业许可(审批)、预约会见、阅卷立案等事项“一网通办”。围绕法律服务数字化,推进网上咨询、法律顾问、企业法治体检等服务“一网可取”。
五、全力打造高素质队伍,让守正创新成为浙江律师的匠心匠魂
律师是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实践主体,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征程上,我们要谋深做实“引、育、管、留”文章,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要改进“引”的策略。按照“高端引领、紧缺突破、引培并重、创新发展”思路,以高端、特色、紧缺人才为重点,制定出台人才引进、资金扶持、分所设立、结对帮扶等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全方位人才服务体系。
要加大“育”的力度。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完善青年律师业务帮扶机制、成长激励机制,推动形成结构合理、梯次衔接的律师队伍建设格局。健全律师教育培训体系,统筹推进政治教育培训、执业纪律培训、专业领域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
要提升“管”的能力。坚持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建立完善律师执业监管协调机制和行业监管规则,探索实行专业水平评价与职称评定挂钩制度,引导广大律师坚守职业底线、维护良好形象。
要优化“留”的环境。持续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推进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和分配机制创新,积极培育扶持“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鼓励建立长期性紧密型专业化团队。加大优秀典型选树培育,唱响律师行业好声音,让律师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lsgz/202301/t20230109_470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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