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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着力打造法治乡村建设样板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想方设法推进资源下沉,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画好乡村法治建设“施工蓝图”。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州市“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基层“三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创新乡村治理手段,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2022年启动法治乡村建设立法工作,推动纳入人大立法预备项目。目前,全市已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64个。

  二是下沉平台资源,打通乡村法律服务“神经末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延伸平台服务触角,建成1个市、10个县(市、区)、97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116个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四级覆盖。深入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延伸基层解纷工作触角,建成老兵调解工作室、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等近140个,扎根基层重点化解婚姻家庭、相邻权、损害赔偿、物业、租赁、劳动争议六类纠纷,推进矛盾纠纷网格内化解。2023年以来,已有14671件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约占人民调解受理矛盾纠纷总量的39.5%。

  三是注入多元力量,配备乡村依法治理“参谋助手”。在全省率先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并实现全覆盖,将村(社区)法律顾问专项经费列入各级财政保障,为2143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1626名,按照“4+X”服务清单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培育两批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20200名,推动选派“法律明白人”充实到村(社区)“两委”等队伍,参与村(居)事务管理、乡村产业发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治维稳、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等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法律明白人”共参与立法民意收集3200余人次、基层普法宣传活动1.2万余场次、化解矛盾纠纷6.4万余件。

  四是推进援法用法,打造法治乡村建设“典型样板”。推进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累计建立基层援法议事点2000余个,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助推构建“党建引领、崇法善治”基层依法治理新格局,涌现出相城黄埭冯梦龙村“四事工作法”、吴江七都开弦弓村“事解江村”治理品牌、昆山淀山湖“公众评判庭”和周庄镇“吃讲茶”基层议事品牌等典型,为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和“三治融合”提供了示范样本。(江苏省司法厅提供)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303/t20230329_475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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