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四加强”推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稳步开展
近日,在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情况通报中,平顶山市位居第二名,市县两级已全部完成协调机制建设。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5周年,也是人民陪审员集中换届选任之年。平顶山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提前谋划全年工作,及时印发工作要点,强化责任目标,细化任务清单,积极宣传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着力“四个加强”推进人民陪审员集中选任工作稳步开展。
一、加强谋划,统筹安排集中选任工作。年初,加强与相关单位协调,积极向各级领导汇报,将人民陪审员集中选任列为年度重要工作。细化并印发人民陪审员工作要点,调高目标考核分值,加大对县(市、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督导力度,建立周调度、月排名、季通报制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司法局选任工作积极性,为顺利推进选任工作奠定基础。
二、加强协调,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建设。为解决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平顶山市司法局联合市人大法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平顶山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各县(市、区)司法局制定出台本级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两级全部完成协调机制建立工作。
三、加强调研,理清底数和存在问题。市司法局协同市中院对各县(市、区)首届人民陪审员的任命管理使用和罢免情况进行调研,摸清现有陪审员队伍情况,并深入郏县、舞钢等地调研,了解存在问题并答疑解惑。
四、加强宣传,浓厚选任工作社会氛围。在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平顶山市司法局联合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市中院印发了《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市县两级司法局和基层法院共同开展宣传月活动,推动各县(市、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基层法院学法普法用法,提高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识,积极向群众普及人民陪审员相关知识,营造浓厚的人民陪审员选任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5-26/2750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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